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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部:散养无需办理用地手续!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2-09-05

农村农业部:此类情况,散养无需办理用地手续!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魏立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家庭牧场发展的建议(第5813号建议),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我国对家庭农场建设用地实行分类管理。一是传统放牧、散养等方式饲养的家庭牧场,养殖用地无需办理用地手续;二是舍饲圈养的家庭牧场,所涉及的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办理手续,其中,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发展设施养殖的,养殖设施用地采用备案制,无需办理农用地审批,不纳入计划管理;三是家庭牧场中的其他用地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不断完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