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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建议将生猪生产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农业农村部答复

  作者: 来源: 日期:2020-09-14  
  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11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关于将生猪生产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加大宏观统筹管理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生产发展。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首次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要求,要求全国猪肉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主产省做到稳产增产,主销省确保一定的自给率。各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基本建设、财政补贴、金融保险、养殖用地等一揽子扶持政策,为生猪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区域布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供给保障能力,努力将猪肉盘子端稳在自己手中。
  二、关于加大对生猪集约化生产的金融支持
  2019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金融政策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中央财政对种猪场和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贷款贴息。2020年7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明确各地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和专项债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投入。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投资项目。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原种场、繁育场、大型生猪养殖场建设的金融支持。
  三、关于加强生猪市场调控保障能力
  为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国家鼓励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配备必要的冷藏车等设备,提高产品加工、储藏和长距离运输能力。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地方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布局屠宰、销售网点,不断扩大冷链仓储物流能力,健全猪肉产品冷鲜流通和配送体系。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猪肉储备市场调控机制,抓紧编制印发《“十四五”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我国猪肉产品冷链运输配送能力。
  四、关于推动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
  国家高度重视生猪生产监测工作。2019年4月,农业农村部批准建设国家级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建立了包含重庆市200多个样本采集点的生猪、猪肉市场价格监测体系,通过大数据开展重庆地区生猪生产数据分析,构建重庆生猪价格在全国区域空间市场的对应关系,为区域生猪生产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生猪大数据中心建设,试点开展生猪全产业链数据监测,搭建互通融合、开放共享、精准高效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分析研究、信息发布、技术咨询和分级共享等功能,更好地为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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