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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市场猪肉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12-2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生猪市场供应工作、保障猪肉市场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策引导、突出重点和保供稳价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千方百计调动生猪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的积极性,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保供期间”)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柳州市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柳北区、柳江区、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
  三、工作项目
  (一)增加生猪屠宰量补贴。
  鼓励生猪屠宰企业在保供期间,积极组织生猪货源,努力增加屠宰量,确保柳州市场猪肉正常供应。在核定基数的基础上,对增加的屠宰数量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以市区各定点屠宰厂各厂2019年10月1日至30日的日均屠宰量为基数(剔除供应本市城区外的屠宰数),当日超过本厂基数所增加屠宰的生猪予以补贴,标准为 50元/头(综合考虑肉价上涨、猪源紧张等其它因素,补贴资金按日统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二)冷鲜肉销售补贴
  鼓励支持大型连锁超市的冷鲜肉销售,保供期间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量。
  补助标准:对各大型超市(单店营业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或2018年营业额5亿元以上、生鲜销售1亿元以上的连锁超市所属店面销售的冷鲜肉给予补贴,标准为4元/公斤。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工作任务
  (一)统筹组织安排
  做好全市保供期间市场猪肉供应的统筹计划安排;做好增加生猪和冷鲜货源的组织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申报、数据收集整理和财政资金申报和拨付的协调工作;做好保供期间市场供应的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具体任务分工
  1.核定生猪日均屠宰量基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收集和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数据(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柳州调查队);
  3.做好项目申请单位的审定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4.统计和审核屠宰量和冷鲜肉销售量,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和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做好保供期间冷鲜肉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保供期间猪肉供应各项工作,避免猪肉价格大幅波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按时申报,逐级把关
  1.初审。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大型连锁超市等业主单位申报该项目,并对其进行初审。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填报《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表》(附件1、2),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需填写《柳州市保障元旦春节猪肉市场供应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2019年12月17日前(附件3)函送市商务局。
  2.审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初审后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定。
  3.财政补贴审核和拨付工作。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财政补贴的审核和拨付工作。
  六、实施时间
  本工作方案实施时间为2019年12月20号至2020年1月3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邱云芬 0772-2632705,13807721281,邮箱:zxk703@163.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志军 0772-261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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