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动仲裁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执行标的物及时变现,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4月16日,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陆续开始受理佟某、康某等九人申请执行牡丹江市某娱乐有限公司劳动仲裁一案。经传唤,该公司法人赵某到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说明情况,该娱乐公司于2017年6月解散,目前无营业地点且已无营业收入,经网络及线下查控也印证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信息,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保证案款的及时到位,执行员关堃利用5月1日休假期间赶赴哈尔滨继续监督案款的到位情况,由于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已有多笔欠款导致筹款情况并不顺利,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均已抵偿其他债务,目前还没有工作,仅靠养猪维持生计。
“等等,你有多少头猪?是否愿意用猪抵偿债务?”执行干警仿佛在黑暗中看到那一丁点的明亮。
赵某沉思后,说道“欠钱终究要还,我同意以猪抵债。”
以猪抵债在该院尚属首例,为了处理好以猪抵债等细节问题,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于5月4日召开执行听证会,双方围绕单价计算、运输、屠宰、销售等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考虑到方便申请执行人及时变现,执行干警还主动联系其他单位及个人购买了5头猪,执行回款2万余元,抵偿了三位申请执行人的案款。
今年是“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在牡丹江法院为期一个月的“春风扫赖”集中执行行动中,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不断拓宽执行方式,在用好执行利剑的同时,更注重温情执法,以情动人、以情感人,用实际行动让当事人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