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养猪事业的根本目的只有两个,一是为社会提供猪肉,二是为从业者提供收益。扶持养猪事业应紧紧围绕这两个根本目的进行,普及养猪技术、提高生产效益、保持适度规模满足市场需求,养猪业收益应成为解决政府所迫切关心的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要支撑。
对养猪业的扶持政策应顺应市场规律。基本的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市场规律遵循以下循环: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决定行业利润、行业利润决定资本投向、资本投向决定产能、产能决定供求关系、供求关系又决定市场价格。
这一市场生态链条是由市场主动调节而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的。政府行为的干预手段应该着力于促进和稳定这一动态平衡,用生产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技术的升级来驱动养猪事业的发展,否则将会对此脆弱的生态关系形成负面影响,最终制约养猪业的健康发展。
一、我国养猪市场的特点
1、 近年来我国生猪市场供应充足
猪肉的需求量不应片面的以与发达国家的人均消费量来衡量,而应按照在我国国情条件下的供求关系予以确定,并利用市场规律自动调节产能实现供求平衡。
实践证明猪粮比6:1为养猪盈亏平衡点,当生猪价格跌入盈亏平衡点以下时反映出市场出现了产能过剩。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消息,2009年 5月6日,全国36个大中城市猪粮比价为5.9:1,低于6:1的盈亏平衡点,进入蓝色预警区域,部分地区生猪养殖出现亏损,此后到6月24日我国36个大中城市的猪粮比价连续7周低于6:1。
近年来生猪价格一直在盈亏平衡点上下波动,说明了我国养猪业产能充足,生猪产量与市场需求量已在市场调节下形成了动态平衡,。三年前因蓝耳病导致的市场波动只是暂时现象。
2、 靠扩大产能使生猪价格总体下降的空间不大
近年来我国猪粮比价总在养猪盈亏平衡点上下浮动,产能已十分充足,再扩大产能只会导致行业利润的下降、甚至亏损。因而通过扩大产能、扩大供应来降低猪肉价格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
要想使生猪价格下降唯有降低生产成本。从我国养猪业现状看,生猪主要由小规模生产者生产,这部分生产者的人员工资福利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成本都已很低,很难再有下降空间。要降低生产成本唯有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饲养成本。
3、我国民间资本充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过30年的高速发展,不仅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间资本也不断扩大。人民银行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底我国居民储蓄突破14万亿元,2008年已稳占20万亿元以上,投资与理财已成为人们经济生活的常态。追逐利润是资本的天性,对有发展前途的项目进行投资的民间资本十分充足。二、将财政资金直接配套投入养猪场的弊端
目前我国养猪事业的发展瓶颈不是产能不足的问题,若再以财政资金的投入来驱动资本的进入、扩大产能,是拔苗助长,就会破坏整个养猪业市场生态链条的动态平衡,从而影响养猪事业的良性发展。
1、加剧供求矛盾,损害行业利益
用财政资金对猪场建设进行补贴,诱导了资本的过量进入,导致产能过剩,行业利润下降,挫伤养猪积极性,继而成为下一轮供应减少、价格上涨的原动力。
2、有损市场公平竞争
市场经济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公平竞争。一部分猪场获得了政府资金补贴,对另一部分没有获得补贴的养猪业者形成不公平竞争,破坏了整个养猪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3、有悖社会公平
政府补贴多针对较大型猪场进行,而能够投资上百万、几百万兴建大型猪场的投资者多为“富人阶层”,将全民所有制的资金逆向流向“富人阶层”有悖社会公平。“扶富”资金大大高于“扶贫”资金,致使相对贫困加剧。
4、缺乏科学发展观
将政府资金直接补贴给养猪场是将30年前的做法照搬到30年后的今天,没有与事俱进。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十年浩劫的影响国家百废待兴,发展养猪事业民间资本严重不住。而当时需要迅速扩大产能,兴办养猪场国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是时代的需要。
改革开放30年后,国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藏富于民的政策使民间资本对于养猪投资而言十分充足,资本市场成熟,投资取向与行业利润之间的市场调节机制也十分成熟,民间资本可以便捷的投向有产能需求的行业。在此背景下,在猪肉市场供求已实现平衡的情况下,再照搬30年前的养猪扶持模式,进行资金补贴,不仅与事无补还破坏了市场平衡关系。违背了科学发展和与时俱进的原则。
5、给予种猪场财政资金补贴同样不妥
实践证明种猪场与商品猪场相比,有着更为丰厚的收益。种猪场一般投资规模较大,在市场经济秩序下投资建设种猪场是投资者资本运营的市场行为。种猪场有着较好的利润,追逐利润是资本的天性,种猪场项目建设不乏资本投入,财政资金的补贴只能表达一下对种猪繁育的关注之情,并不能对种猪业的发展产生实质性的促进作用,结果与上述论述有相同弊端。
对种猪繁育的支持,不应以简单的“给钱”的方式来代替,应研究更为科学的扶持方式。
6、对“示范场”的补贴缺乏必要性
“示范场”因其起点、高效益、高利润才具有“示范性”,也因其高起点、高利润而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有更多资本的追捧。一个需要财政补贴才能生存的“示范场”何来示范性?热衷于对“示范场”进行补贴于理不通。7、资金财政使用监管难度大
财政资金对少数猪场投资者的补贴,对这些少数受益者是一笔额外的收入,在拨付过程中对补贴对象的选择弹性较大、监管难度大,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容易引发社会不满情绪。
三、扶持养猪事业的正确途径
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转型期。 “现代农业”是获得农产品的生产手段、而不是农业生产的目的。发展“现代农业”的目的是为了“吃”而不是为了“看”,发展“现代农业”要避免成为现象工程。
“现代农业”是社会经济、农业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的主动选择。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生态环境中,从“传统养猪”向“现代养猪”转型是自然的结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制定政策要顺应“转型”的需要,不可“拔苗助长”。促进养猪业的发展,应以生产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技术的升级来驱动。给少数养猪场进行现金补贴,对养猪业的发展不会产生现实的促进作用。
1、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生产效率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提高生产效率的第一原动力,工作重点应从普及养猪技术、加强饲料科技的研发、加强疾病预防、加强良种体系建设、建立技术推广队伍等方面入手。
2、出台普惠政策、稳定生猪生产
在用地、信贷、税收、工商管理、物流、道路、交通、水电等公共资源方面对全体养猪业者给予公平的政策支持,提高养猪行业的整体收益,稳定生猪生产。
3、对小规模养猪户应给予平等的待遇
小规模养猪户和大型猪场对社会需求的贡献是同等的,小规模养猪户提供的猪产品更为物美价廉;小规模养猪户解决的是政府关注的农民的民生问题,大型猪场解决的是资本拥有者的利润问题。在对社会需求的贡献上,大型猪场与小规模养猪户相比,其“优势”仅是在展示地方养猪发展“业绩”时可以发挥其宏大的展示性。
小规模养猪户所产生的收益是这部分从业者所急需的家庭收入来源,它承载着广大普通农村人口的民生问题。农民增收是政府的迫切愿望。建立大型养猪企业固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在现阶段产能需求一定的情况下,建立的大型猪场越多,被挤掉的小型猪场就越多,赖以为生的普通农村养猪业者失业的就越多,有悖政府愿望。所以不应贪大求洋厚此薄彼。
小规模养猪户也是科学养猪的践行者,良种的利用、饲料科技的应用、疾病防治技术的应用等方面都不是大型猪场的专利,实践证明,小规模养猪户同样会做的更好、养猪更为精细。
小规模养猪场在环保问题上更具有灵活性,更便于运行低成本的循环经济。在生产手段上“现代养猪”与“传统养猪”并非不能并存,在制定扶持养猪的事业发展政策时,应将促进“现代农业”的转型与“扶贫”、“农民增收”及“新农村建设”等党和政府所迫切关心的问题有机结合。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从民生问题出发,对小规模养猪户给予平等的待遇。规模的大小应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的作用,让市场去主动调节。
“现代农业”不是以规模而论,“现代农业”的特征是生产手段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小规模养猪户同样可以用“现代农业”的手段去生产。小规模养猪户也是科学养猪的践行者,良种的利用、饲料科技的应用、疾病防治技术的应用等方面不是大型猪场的专利。实践证明,小规模养猪户在这些方面会做的 更好、养猪更为精细,而且小规模养猪场在环保问题上更具 灵活性,更便于运行成本的循环经济。
在承载社会责任方面,大型猪场与小规模养猪户相比,其“优势”仅是在展示地方养猪发展“业绩”时可以发挥其宏大的展示性。
在制定扶持养猪业发展政策时,应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从民生问题出发,对小规模养猪户给予平等的待遇。养猪规模的大小应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作用,让市场区主动调节。制定政策要顺应规律,不可拔苗助长。
4、制定政策应重点关注大型养猪场对环境的影响
千百年来,我国种养结合的养猪模式给我们留下了一篇洁净的天空和一方肥沃的土地,小规模养猪户更好地传承了这种“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并用极低的成本完成了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循环经济”。而大型规模养猪场集中生产、集中排放、,给环境造成极大污染,为了减少污染,不得不上马的环保设施既增加了生产成本,又不能起到切实的环保作用。
在生猪市场需求量一定的情况下,上马的污染企业越多、被挤掉的无污染小规模养猪户就越多。因而以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诱导大型养猪场的下马,不仅对养猪业的正常市场秩序和农民增收不利,还给环境带来危害。“现代农业”应该是低成本的“环境友好型”农业,不应将一手扶持污染源、一手上马环保项目作为“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不应将“发展现代农业”与“发展规模养猪场”等同对待。应将促进“现代农业”的转型与“扶贫”、“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及“环境保护”等党和政府迫切关心的问题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