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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查获非法生猪产品834公斤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6-24  

  日前,富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畜牧、定点办、公安、镇农办等部门,对新登综合市场上市销售的生猪产品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查获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的生猪产品834公斤。

  根据群众反映以及前期摸底调查,联合检查组出动执法车辆3辆、执法人员12人,于6月17日凌晨3点到富阳市新登综合市场,发现一辆蓝色小货车装有一车已屠宰好的生猪产品,停在新登综合市场门口。车上有生猪产品8.5头(773.6公斤),猪头9个(60.4公斤)。根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定,生猪产品必须有2章2证(检验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经查验,生猪产品上盖有2个章,执法人员要求出示2证时,车主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3张杭州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不能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富阳市市场监管局对该批涉案生猪产品实施强制措施,并由新登工商所立案调查。

  经查,该批生猪产品是由桐庐县江南镇小型生猪屠宰有限公司的原员工吴某设在桐庐县江南镇狄浦村的非法屠宰点屠宰以及销售。已构成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行为,富阳市市场监管局拟将对其做出没收生猪产品并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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