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生鲜乳购销价格管理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31号)要求,通过成本测算并综合征求奶牛养殖户(场)、乳品加工企业意见,省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2014年二季度的生鲜乳交易参考价格中准价格是3.72元/公斤,最高不超过4.80元/公斤,最低不低于3.35元/公斤,此价格为乳品企业结算到奶农的价格。
2014年二季度交易参考价格中准价较一季度下浮0.05元,即中准价由3.77元/公斤调整为3.72元/公斤;最低限价下浮0.06元,即由3.41元/公斤调整为3.35元/公斤。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考虑二季度进入生鲜乳生产旺季,而乳制品消费进入淡季,适当降低价格能够平衡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