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24日杭州发出通知暂停活禽交易开始,到昨天杭州市政府网站挂出《杭州市限制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提出“本市食用类活禽交易实施严格检疫、隔离经营管理,推行集中宰杀,冷鲜上市。”每个月杭州都会发布一份关于活禽防控的方法,曾经人们还感叹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活禽交易,到如今,已经慢慢习惯了只有冷鲜鸡的生活。
挂出征求意见稿,就意味着离《办法》正式出台不远了。
明确活禽批发市场设置规划
鸡、鸭、鹅、肉鸽、鹌鹑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禽类等食用禽类动物和养殖或者捕获的各类观赏禽类动物都属于活禽的范围。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范围内禁止设立活禽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花鸟市场不得设立观赏禽类交易区。而萧山区、余杭区以及各县(市)范围内禁止设立活禽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花鸟市场观赏禽类交易区的区域,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活禽零售市场包括专业活禽零售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活禽交易区,以及活禽零售商店。
主城区内没有了活禽批发市场,推行冷鲜上市,那么总得有个集中屠宰的地方吧。《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活禽批发市场、集中屠宰场的设置规划,由市贸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卫生、市场监管、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不过得符合一些条件,比如交易区、宰杀区独立封闭设置,与其他经营区严格分开,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水禽交易区和旱禽交易区分隔设立;配备排风、给排水、清洗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等设施,通风良好;设施设备及安装符合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要求。
如果没有达到这些要求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1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活禽市场每月休市最少3天
按照《征求意见稿》,在禁止活禽交易区域内,餐馆、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也不能进行宰杀和加工。如果违反规定,要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至于自家养了活禽的农民,除了能在自己的养殖场所销售禽类外,也禁止在活禽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外从事活禽交易。否则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可以从事活禽交易的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也有规定。比如连续经营不得超过10日,每月休市不得少于3日。活禽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应当将休市日期按照季度事前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经营场所公示。同时规定“在休市期间活禽零售市场、活禽批发市场仍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还有运输活禽进入本市的,应当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并应当经指定道口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验和消毒,取得签章后,方可进入本市交易或者集中屠宰场进行宰杀。
那么,市民怎样才能把活禽带回家呢?
《征求意见稿》规定,活禽零售市场出售的活禽应当经过代宰后,才能被携带出交易市场。如果店主没有将禽类杀掉就允许购买人带出市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暂停活禽交易期间,除种禽、苗禽运输和直接运至集中屠宰场宰杀外,不得运输活禽进入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