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从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今后,南京活禽交易将实行属地管理,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活禽交易管理的牵头和协调工作,对活禽批发和非定点农贸市场销售活禽的行为,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进行取缔和查处。
活禽交易今后逐步减少
一方面,老百姓对活禽交易有需求,另一方面,活禽交易引发的禽流感疫情传播频频对市民的健康和安全产生威胁。今后,南京市对活禽交易将采取什么样的态度?
据了解,按照《办法》,南京市活禽交易市场要求按照“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的原则,促进市场转变经营业态,倡导科学消费理念,鼓励推行光禽、冷鲜禽产品销售。
活禽交易市场建设标准有没有相应的“框框”?记者看到,今后,家禽加工物流配送中心应符合以下条件:市场选址要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屠宰、冷藏设施设备和运载工具。要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消毒药品和污水及其他污染物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交易区、宰杀区要隔离
根据《办法》,今后,南京农贸市场活禽零售交易点应符合以下设置条件:交易区、宰杀区独立封闭设置,实行物理隔离,与其他经营区严格分开,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交易区和宰杀区、水禽交易区和旱禽交易区分开设立。
南京主城区活禽将实行定点交易,禁止在定点交易点以外从事活禽交易。不得在主城区内设立活禽批发市场。
南京市政府将会根据对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以及对季节性发病规律的评估,决定实行活禽暂停交易措施。暂停交易的具体措施和时间由南京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在暂停交易期间,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活禽零售交易点禁止活禽交易,外省市活禽除运至本市活禽屠宰场进行集中宰杀外,不得进入南京市交易。
将建立活禽市场定期休市制度
建立定期休市制度,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每周分区域休市一天,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每两周休市一天,休市时间应当提前公示。休市期间,应当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对交易和代宰区域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今后,活禽交易将建立经营者档案,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诚信状况等信息;安排专人每天对活禽交易情况进行巡查。建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督促经营者对活禽的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每天收市后对活禽交易场所以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鸡鸭必须在市场宰杀后才能带回家
新的办法对活禽销售者有什么样的约束和要求?记者了解到,今后,定点活禽批发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购销台账,活禽零售交易点经营者应当建立活禽经营进货台账,做好每日交易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根据销量购进活禽,避免在市场内大量积压、滞留活禽。每天收市后对活禽存放、代宰、销售摊位等场所和笼具、代宰器具等用具进行清洗,保持作业和周边场所整洁卫生,并配合市场经营管理者实施消毒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此外,今后市民买新鲜的鸡鸭鹅,将不能直接拎走。根据《办法》规定,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出售的活禽,经过代宰后,才能带出零售交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