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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的垄断江湖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5-24  

  按在我国城乡居民肉类消费量中,猪肉一直占据着60%以上的比重。据统计,我国2012年猪肉产量为5335万吨,生猪出栏量约7亿头,广东省年均生猪消费量超过6000万头。

  面对如此庞大的猪肉消费量,如何保障猪肉食品安全,保证居民买到“放心肉”,这对相关部门是一大考验。近来,“瘦肉精”猪肉、“黄浦江死猪”、“死猪病猪流向餐桌”等猪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昭示了加强猪肉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决定猪肉食品安全的关键一环,生猪屠宰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5周年之际,南方农村报特推出一组稿件,检讨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以生猪定点屠宰为枢纽的猪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问题的解决之道。

  生猪定点屠宰,是2008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后至今坚持的一个方向。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前副司长徐息和曾说,“定点”二字带有一定的行政限制措施,并不是说你有钱就可以搞生猪定点屠宰。

  当时,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有会员就曾担心,政府实行定点屠宰的管理办法,客观上会造成屠宰行业在产业链中形成垄断地位。数年过后,以屠宰场垄断为主要特点的屠宰行业的各类垄断现象时有发生……

  垄断及其后果,成为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在当下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屠宰场+养猪协会??

  控制生猪猪源

  2013年5月3日,粤东某地肉贩因对当地生猪屠宰场的管理不满而罢市。

  此后数天,近百肉贩到当地市政府讨说法。在市政府出面协调后,肉贩和屠宰场才勉强达成和解。

  一位参与罢市的肉贩介绍,事情起因于屠宰场对猪源的“垄断”。

  “以前我们都是自己到下面(农户家)收猪,然后拉到屠宰场杀,现在我们拉去的猪不给杀了,一定要从他们那里买来的猪才给杀。”该肉贩气愤地说。

  据知情人士介绍,当地的屠宰场与养猪协会搞起了合作,约定“只有出自养猪协会的猪,屠宰场才同意杀,否则一概不杀”。

  这位知情人士称,一般肉贩自己收的猪多是本地家猪,肉质好、容易卖,而养猪协会成员的猪都是饲料猪,肉质要差一些。

  “自己收的家猪即便经过检疫,屠宰场仍然不给杀,这怎么能行?”眼看着收猪、卖猪肉渠道被屠宰场掐断,受影响的大部分肉贩参与到罢市的队伍中。

  在持续四五天的罢市及上访压力下,当地市政府出面让双方协商,最后,以屠宰场答应恢复原来屠宰模式的表态结束了这场闹剧。

  屠宰场抱团??

  统一收取高价

  2010年8月某天,韶关市多个市场的猪肉档集体停止营业。这些档口主要集中在浈江区、武江区,涉及30多个市场,数百个档口。由于这两个地方是韶关的主要城区,所以当天韶关市区大多数市民都没能吃上猪肉。

  据档主反映:韶关市区原有四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但从当年4月份开始,4家屠宰场的贸易行签订销售协议,成立生猪购销部,意图垄断猪肉批发。

  自从生猪购销部成立后,养殖户和肉档档主将生猪送到屠宰场代宰的代宰费用,从40多元涨到100多元,猪肉批发价格从每斤6元多涨到8元多。利益受损的肉档档主,开始集体采取停业行动。

  随后,韶关市常务副市长陈向新说,市政府已经召集市区生猪屠宰场、贸易行和个体猪肉档主面对面协商。三方达成共识,恢复生猪屠宰批发原有模式,迅速恢复生猪市场有效供应。

  滋生特权??

  巧立名目收费

  今年1月10日晚6点多,10多辆蓝色货车运着猪开到惠阳区政府门前,将区政府大门堵住。500多头猪在车内嗷嗷大叫,一股猪粪味扑鼻而来。

  车主梁先生说,他们是博罗的一家生猪供应商,从养猪场收购生猪到惠阳肉联厂屠宰,然后去市场销售。“最近,该厂的收费又要提高了,原来屠宰一头猪的价格是110元,包括加工费和税费。”

  梁先生说:“惠阳只有这一家大型肉联厂,我们没有其他选择。从10日开始该厂要求我们每头猪屠宰费再涨5元,收费名义是场地清洗和维护。”

  梁先生觉得收费太高,在无法与肉联厂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他将载有500多头猪的10多辆车开到惠阳区政府门前,要求政府出面协调。

  惠阳区政府及经信局经协调后决定暂时取消5元收费,维持原状,新的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进一步审核后决定。

  在惠州,除了乱收费之外,还有屠宰场“只收费,却不杀猪”的怪现象。2013年4月份,南方农村报就收到了不少肉贩的类似投诉。

  肉贩阿洪和老婆已在惠州三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猪肉销售二十多年,据他们反映,三和屠宰场由于工人不够,最多帮忙开边,煮水、刮毛等工序都要肉贩亲自动手。

  针对肉贩投诉屠宰场让肉贩自己动手杀猪的问题,惠阳区经信局刘姓负责人表示,该局正在对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资格审核清理总结收尾工作,各屠宰点应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屠宰间屠宰生猪。一经查实屠宰场点存在违规行为,惠阳市经信局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包括取消其经营资格。

  ■记者视点

  严管垄断冲动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场所要根据“适当集中”的原则规划设置,这就意味着一定区域内屠宰场的数量和规模是有限的,完全的市场竞争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行政“排斥”了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力度,才能够有效遏制其垄断的倾向和冲动。然而,在现实中,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少屠宰场想方设法跟养殖户、批发商联合,企图取得屠宰行业的垄断地位。或者相邻区域的屠宰场自发联盟统一定价,甚至有些仗着“定点”就随意收费……

  这些各地时有发生的垄断行为,源于只顾“适当集中”原则,而忽略了“有利流通”、“方便群众”原则。尽管这些可能只是少数现象,但其后果和影响是恶劣的。

  只有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屠宰行业的垄断现象,才能够既让大家“吃上放心肉”,又不会因为肉贩的屡屡罢工而不能“放心地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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