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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广东珠海市场毒鱼出现近20天还不被叫停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5-15  

  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近期在该市场抽检5个档口的10份水产品,竟从其中4个档口的样本中检出有毒有害物质孔雀石绿。记者昨天获悉,问题鱼来自中山光明市场,朝阳市场问题经营户最高或罚五万元。

  虽然销售毒鱼的商家被依法处罚,但我们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毒鱼还是吃进了我们肚子。

  我们来看一看这次市场检查的时间表:4月24日,有关部门对市场5个淡水鱼经营店铺进行抽检,5月3日检测完毕,从活鱼中发现有害物质孔雀石绿。但直到5月12日,有毒的鱼都没有被禁止销售,而鱼档从上述市场购进的各类淡水鱼,已在珠海全部售罄。而且,毒鱼的发源地中山光明市场,更没有受到查处,毒鱼依然继续流向各个市场。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说,“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你看,这里说的是“立即停止销售”,我们为什么拖了近20天还不“叫停”?

  不过,工商部门查处案件,也有自己的程序。珠海市现行农产品抽检程序,抽检、送检、出结果要7到10天时间,因为是初检,15天内经营户还有申请复查的机会,在此期间经营不受影响。一旦检测确定不合格,才追查,封存。这就是说,认定农产品质量有问题,从初检到复检,就可能需要20多天时间。

  在这20天中,如何才能及时堵住问题食品进入市场的漏洞?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有两个:一是完善法律,规定初检发现农产品存在巨大安全风险,就可以禁止销售,将来如发现失误,由政府负责对经营者赔偿;二是依靠科技,努力缩短农产品检测的时间,及早发现问题农产品。(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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