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H7N9禽流感疫情影响,临沂的家禽养殖业遭受较大影响。为维护家禽养殖、加工、经营、消费者的利益,根据省政府相关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家禽生产及收购补助等扶持政策。其中明确规定,对于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对种禽生产进行补贴。以2013年3月31日存栏数为准,财政按每只种禽3元标准对父母代种禽场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
为缓解产销矛盾,支持增加活禽加工收储。对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加工储藏家禽产品每吨给予100元补贴,由各级财政承担,省财政补助80%,市财政补助10%,县区财政补助10%。
减轻家禽养殖加工企业负担。在疫情期间,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税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给予适当减免照顾。
通知要求,维护家禽及其产品正常流通。在按规定进行动物强制防疫、产地防疫、道路检查和严格规范活禽市场监管的同时,对手续齐全的家禽及其产品,任何地方不得实行封锁、禁运;要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禽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下一步,临沂将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宣传引导。行业协会、肉鸡企业等要集中宣传肉鸡安全状况、高温烹饪方法等,引导居民增加禽产品消费,促进家禽生产恢复。各县区也将参照市里的政策,尽快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