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昨天出台《关于应对H7N9禽流感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成立市应对疫情影响家禽业发展领导小组,尽快组织对滞销禽类收储,加强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市政府同时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家禽生产维持性补贴,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护优质种禽资源,鼓励加工、冷藏、收储家禽,家禽养殖企业(合作社)恢复生产的贷款贴息,配备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工作。
给予加工冷藏资金利息等费用扶持
家禽业是我市畜牧业的一大支柱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城乡市场供给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为积极应对内地部分省市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我市家禽养殖业的影响,市政府出台的《意见》明确,成立市应对疫情影响家禽业发展领导小组。尽快组织对滞销禽类收储,由政府出面协调罗牛山肉联厂(现有5000吨冷库)、海南(谭牛)冰鲜鸡加工厂(现有500吨冷库)等企业和行业组织,对我市4-6月份出栏的禽类进行加工、冷藏及收储,政府给予加工、冷藏、资金利息等费用扶持。自2013年5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对家禽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惠或缓征。
农业部门要结合畜牧业春防工作,强化对家禽的强制免疫力度,确保不发生疫情。农业、林业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加强对家禽、鸟类的监测,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没有检疫合格证的家禽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继续加强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报告制度,市卫生局加强每天H7N9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市农业部门对动物H7N9禽流感的检测结果,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资金重点用于保护优质种禽资源
《意见》明确,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家禽产品的安全营养知识,倡导人们正确科学食用家禽及其产品。采取专家解答释疑等方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我市家禽的标准化生产规程,阐明H7N9禽流感病毒在60℃温度中只能存活30分钟,在100℃时只能存活2分钟,是可防、可控、不可怕的,消除对家禽消费的恐慌心理,促进市场消费。各级农业、供销和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监管和信息发布,积极帮助家禽业扩大流通渠道,增加销售数量,促进家禽业生产健康发展。
及时做好对家禽养殖业的扶持。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家禽生产维持性补贴。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保护优质种禽资源,鼓励加工、冷藏、收储家禽,家禽养殖企业(合作社)恢复生产的贷款贴息,配备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工作。对于取得种禽生产许可证的种禽场,按照种鸡15元/套、种鹅40元/套、种鸽6元/套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生产补助;对于取得种禽生产许可证的孵化场,按照每只鸡(鸭)苗1元、鹅苗10元、鸽0.5元的标准,给予1个月孵化量的补贴;对4-6月份加工、冷藏及收储家禽产品,给予每月每吨200元的补助;对于我市规模以上的禽类养殖、收购、加工禽产品的企业(合作社)在2013年4-6月期间的资金贷款,按照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