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农业农村“12345行动”,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加快建设农业强县,长兴县出台2013年《关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委办[2013]1号),县财政将安排6000万元予以补助,并首次将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纳入补助范围。
构建新型畜牧产业体系补助项目分两大块:一是标准化示范场创建:(1)对环保设施配套到位并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的养殖场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2)对湖羊养殖中新建砖瓦或钢架结构的标准化高架羊舍,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不含辅助房),且排污设施健全,通过环评,达到规定养殖密度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补助;二是新建种畜禽场:对新建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原种、一、二级种畜禽场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