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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肥猪保险补贴比例提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3-11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自2013年起,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育肥猪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中西部地区50%、东部地区40%。财政部下发通知意味着,生猪养殖户只需承担20%至30%的保费就能保障养猪带来的风险。育肥猪是指以宰杀、出售猪肉为目的而饲养的猪,凡年出栏生猪一定数量以上的养殖户或养殖企业,可对一定体重以上的育肥猪投保。育肥猪保险将承保因自然灾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投保育肥猪的直接死亡。随着上述财政部政策的发布,加上地方相关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补充,一些省市区的生猪养殖企业(户)承担保费的比例可能更低。大连市去年底发布有关规定,明确2013年该市对育肥猪保险,保费中央财政承担10%、市财政承担30%、县区财政承担20%,其余40%由投保户承担。随着财政部下发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将补贴40%,大连市生猪养殖企业(户)为育肥猪投保而缴纳的保费比例降至10%。另外,正邦科技所在地江西省就曾发文明确,对育肥猪保险,省财政保费补贴20%,县财政补贴10%。如按上述财政部新政策,中央财政补贴50%(中西部地区)的保费,正邦科技为其生猪投保只需承担20%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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