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使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政策尽量符合当地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审核性,使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武义县开展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汲取兄弟县市好的做法,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农业局、财政局于年初联合下文出台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政策,确定先采用规模猪场自行处理模式,同时加快推进以乡镇为单元的集中处理模式。
文件规定了自行处理模式的规模猪场应该具备的条件,把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处理设施和相对固定的可用于掩埋死猪的固定场所、有明确的责任人员、明确的工作制度、完善的养殖档案等作为享受补助的先置条件,并作好资格认定张榜公示。要求规模场自行添置照相或监控设备。
文件规定了经费补助标准,将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场,10公斤以上的病死猪列为补助对象,每头补助80元。
文件明确了补助程序,先由规模猪场对病死猪症状作出初步诊断,并向乡镇街道报告,并对耳标信息等进行查验,按规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进行猪尾巴留样、拍照存档,然后建立台帐,由场方兽医、处理人员、负责人和乡镇街道核查监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再层层报送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发放补助资金。文件还进一步明确了规模场、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责。
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全县2013年的动物防疫经费比上一年度增加了20%,作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县级财政配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