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以“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为中心目标,发展生产保供给,严格监管保安全,综合施策保生态,着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信息化,强化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大力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增加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现代畜禽种业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
1.稳定主要畜禽生产。认真落实国家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引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保护养殖积极性。大力推动《全国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实施,争取并落实扶持政策,增强牛羊肉综合生产能力。
2.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重心由“创建”向“辐射带动”转变,加强示范场养殖环节的监管,放大示范效应。组织召开秸秆养畜与牛羊肉生产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推动解决规模养殖难点问题,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总结和推广经济、高效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深化与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拓宽畜牧业融资渠道。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和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3.加快现代畜禽种业建设。加强种猪核心育种场监管,积极推进种猪遗传物质交流,探索区域性种公猪站运行机制,促进全国生猪联合育种;推进蛋鸡遗传改良计划,制定良种扩繁推广基地遴选标准;组织遴选肉牛核心育种场,稳步推进肉牛生产性能测定等育种工作。组织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召开畜牧良种补贴布置会议,加强项目监管,开展实施效果评估。继续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加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开展地方品种种公猪登记试点。
二、强化信息监测预警
针对当前生猪、奶业和牛羊等产业快速转型升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信息监测预警,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手段、全覆盖”的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为实施产业宏观调控奠定基础。
4.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组织整合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专家队伍力量,稳定县级统计员队伍,构建高效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多渠道联合形势会商,形势研判做到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真实数据为依据。在关键时点,多渠道发布权威预警信息,引导生产平稳发展。
5.狠抓数据质量建设。继续加大统计员培训力度,确保基层信息采集人员全员培训到位。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确保省级实地核查率超过10%、县级实地核查率95%以上。继续组织省际交叉数据核查,完善核查通报制度,开展数据质量绩效考核试点工作。
6.推进关键环节监测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生猪生产景气指数等预警方式,缓解生猪产业波动。加强种鸡生产监测,全面掌握蛋鸡和肉鸡基础生产能力。加强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继续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移动监测平台建设和生鲜乳收购站自动化监测试点工作。
三、加快建设现代饲料工业
坚持“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管、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工作思路,推动饲料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饲料产业体系。
7.全面落实饲料管理新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专家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新的条件审核饲料生产许可申请,督促原有获证企业加强自查自纠,推动改造升级。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召开示范创建现场会,统一标准,加快推进。针对重点饲料添加剂和单一饲料产品,分类制定生产企业设立条件。
8.推进饲料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饲料资源存量调查和养殖环节饲料使用习惯摸底调查,密切跟踪国内外饲料原料市场变动,加强大宗原料市场供需关系和替代关系研究。强化饲料生产统计工作,做好月度和季度形势分析研判。加强秸秆养畜项目管理,深入推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
9.着力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深入实施《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以案件督查为主要抓手,推动健全跨省案件协查、涉嫌犯罪移送、信息通报发布等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经验总结、典型推介和人员培训,指导各地加强基层“瘦肉精”监管能力建设。
10.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组织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坚决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超范围超剂量添加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预警监测和新
型添加物排查,加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力度。
四、大力推进草原保护建设
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一手抓保护建设,一手抓利用发展,推动牧区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协调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贡献。
11.大力推进草原承包经营。推动出台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对尚未实行草原承包经营的地区,加强督促检查,按照面积、地块、证书、合同“四到户”的要求,加快推进落实;对已经实行草原承包经营的,加强规范引导,进一步创新草原承包经营机制,依法明晰权属、规范流转、搞活经营。指导有关牧区适时启动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
12.加强草原法制建设。推进《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快基本草原划定。开展草原执法监督年活动,广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强执法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查处、移交和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推进草原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13.强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落实。开展草原补奖政策落实绩效评价考核,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重点对落实进度较慢、绩效评价排名靠后的地区以及新纳入补奖范围的地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快落实进度。结合电子档案信息、草原生态固定点监测、牧户调查,深入研究补奖
机制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议。筹备召开全国草原工作会议。
14.实施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自然修复相结合,深入实施退牧还草、游牧民定居、京津风沙源治理、草种繁育基地等工程项目,继续开展草原围栏、人工草地、牲畜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启动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牧区防灾减灾和草原植保等工程,提高草原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防控能力,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做好草原保护科技综合示范区建设、牧草种质资源保护、草种质量安全监管、草原监测和灾害防控等工作。
五、加快建设现代奶业
坚持优质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合作化的发展方向,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15.加快奶源基地建设。实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加快奶业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乳品企业和奶农合作社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支持乳品企业自建、参股和收购规模养殖场,优先扶持奶农合作社和乳品企业建立的养殖场,特别是地方品牌乳品企业的奶源基地建设,推动奶业生产加工一体化发展。
16.提高奶业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奶牛进口审批工作,强化系谱管理。奶牛良种补贴在对荷斯坦牛全覆盖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对奶水牛、乳用西门塔尔牛、褐牛、牦牛、三河牛的良种冻精补贴。制定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管理办法,深入实施奶牛生产性
能测定,扩大高产泌乳牛覆盖范围。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组织召开现场会,示范展示苜蓿标准化生产、收获、加工先进技术,推广苜蓿科学饲喂技术,推进草畜结合。
17.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建立多层次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大对非企业自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的抽检频次和范围。继续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鲜乳各种违禁添加行为。强化奶牛主产省重点督查、交叉互查,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组织制定和实施不合格生鲜乳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严格处理程序和惩处措施。加强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管理,严格审核资质和条件,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加强奶业宣传与舆论引导,提振乳制品消费信心。
六、全面提升畜牧业科技水平
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业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畜牧业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
18.强化畜牧业科技创新。开展现代畜牧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明确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方向。鼓励畜牧龙头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设立技术创新基金或与科研教学单位开展紧密合作,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的直接对接。重点围绕畜禽牧草种业创新、健康养殖推进、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养
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和集成示范。
19.加强畜牧业科技管理。做好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评估委员会作用,推动产业技术体系与技术推广对接。做好科技支撑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畜牧业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加快畜牧饲料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科技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家咨询队伍建设。
20.推进技术推广培训。组织开展直接面向中小规模养殖户的技术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先进适用技术在生产一线的应用程度。培育和支持新型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科技推广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好推广经费,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七、加强畜牧业基础性工作
21.强化计划和财务监督管理。组织举办省级畜牧兽医系统计划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畜禽良种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督查,将重点抽查范围扩大到10个省区市。强化过程监管,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情况督导检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使用。强化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度,加快中央投资项目执行进度。做好畜牧业财政项目年终总结工作,促进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22.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力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明确执法范围,改善执法条件。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痕迹管理,切实落实畜牧饲料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23.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围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及时准确报道畜牧业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和新亮点,科学引导消费,努力营造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
八、加强畜牧系统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为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4.深入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作为做好畜牧业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量化指标、划分权重,科学确定绩效管理任务和考核指标。将绩效管理延伸到岗位,加大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过程管理,开展部省绩效延伸考核,加强部省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推动畜牧业扶持政策落实到基层,不折不扣落实到养殖场户。
25.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现代畜牧业评价指标体系、畜禽良种繁育体系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评价、生猪规模化养殖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模式应用效果评价等专题调研。组织开展饲料工业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做好“百乡万户”调研和司县(旗、场)合作共建示范活动。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将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内容,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重大项目资金分配等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