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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CN解读:强制应诉反补贴调查 国联水产危机并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02-19  

  作为输美对虾的龙头企业,2月18日晚间国联水产 (300094)公告称,美国商务部已对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正式立案,国联水产于近日接到通知,公司被选为此次反补贴调查的强制应诉对象。国联水产已经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并成立了专门小组来应对此次反补贴调查。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告,其已正式立案由美国海湾虾产业联盟发起的对原产自中国、厄瓜多尔、印度尼西亚、印度、马来西亚、泰国以及越南七国的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该案是美国首例针对中国农产品 发起的反补贴调查案件。此次反补贴调查的调查部门同2003年的反倾销调查一样,均为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根据反补贴调查流程,该案由美国商务部立案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13年2月11日进行初裁(已初裁构成损害)。初裁判定构成损害后,美国商务部将开始问卷调查,并将最早于2013年3月23日,最晚于2013年5月27日做出具体补贴税率的初裁,随后美国商务部将最早于2013年6月6日,最晚于2013年8月10日进行具体税率终裁。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3年10月22日进行终裁以裁决以上补贴是否对美国对虾产业构成损害,如继续裁决构成损害,则美国商务部的具体税率终裁将正式成为反补贴税令。如裁决不构成损害,则该案中止,美国商务部的具体税率终裁也将作废。以上时间节点可能会随实际调查情况而发生相应变化。

  由于此次反补贴调查涉及到的七个国家是美国进口对虾前七位的国家,获得反补贴税率低的公司将拥有比较优势从而占得先机,反之,则美国市场可能受阻。国联水产作为强制应诉对象,意味着将可能获得单独反补贴税率,而无需被动接受平均税率。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输美对虾量仅占其进口量的3.8%,国联水产作为中国唯一一家输美对虾反倾销”零关税”企业,中国出口美国的对虾产品约90%来自于国联水产,其竞争对手主要包括泰国正大、泰国联合、印尼BMI等对虾企业,反补贴案件将使这些竞争企业得到重新洗牌的机会。

  据介绍,国联水产具有应对国际贸易诉讼的经验,早在2003年,美国商务部就曾对中国对虾产品发起过反倾销调查,国联水产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积极应诉,凭借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成本管理体系,取得了反倾销诉讼的胜利。不过,此次反补贴调查,虽然国联水产提前进行了相关资料准备,并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来应诉,但是由于美国政府在案件裁决中拥有较大的行政裁量权,其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反补贴的应诉主体是企业和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企业和政府需要证明相关的补贴并未对出口成本造成大的影响且没有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反补贴诉讼可能会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核查。最终结果的裁决,除了企业和政府的应诉材料,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较力也是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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