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山东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本着“保质量、保安全、保健康”的目标,积极 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投入品监管,净化水产品生产源头。对重点区域和养殖企业开展质量抽检行动,同时对水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和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用的投入品加强监测,重点检测是否含有违禁药物成份,并及时发布检测结果。
二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进水产品标准化创建,加强对标准化实施示范基地的监督检查,推广无公害养殖技术,引导渔民合理使用水产业投入品,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两项登记”,规范生产者的养殖行为。
三是严格准入制度,确保水产品消费安全。积极推进水产品准入制度,加强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养殖环节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水产品,严禁销售买卖,坚决予以无害化处理。
四是切实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监测力度,重点监测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积极做好例行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建立检打联动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完善应急机制,做好突出事件防控。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保障信息联络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