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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镇沅县切实做好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工作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10-25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精神,在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工作中,镇沅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对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户进行认真摸底调查统计,建立电子信息文档,指导养殖场户认真填写养殖档案,从严把关,认真审查、审核,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及上报。并做到宣传发动到位、养殖户不得随意处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程序严格,必需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以及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据统计2011年11月中旬至2012年10月底,全县生猪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共174个,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623头,以按时逐级统计上报,每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为80元,补助金的发放方式是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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