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峡两岸首次海上协同执法行动于9月18日上午8时整在厦金海域展开,行动任务为打击违法开采海沙、违法倾废等海上违法行为。本次行动由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牵头,漳州、泉州支队参加,与金门海巡队协同执法,在厦金海域、漳州浯屿、泉州围头一带海域同时开展海上行动,共同挤压海上违法行为的空间。
行动中厦门支队出动7艘执法船艇、50名执法人员;漳州支队出动2艘执法船艇,20名执法人员;泉州支队出动2艘执法船艇,22名执法人员;金门海巡队出动4艘船艇,25人。大陆方面指挥船为中国海监8020船。行动由上午8时一直持续到中午11时30分,四地协同执法队伍共查扣非法作业的采砂船7艘,劝离在敏感海域作业的渔船24艘,取得了丰硕的执法成果。
据悉,根据中国海监总队2012年工作部署,经国家海监总队批准,在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及厦门市支队与台湾相关海巡机构沟通的基础上,由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分别在今年9、10、11、12月与金门海巡队各开展1次协同执法行动。
2009年9月12日,在国家海监总队的组织下,福建海监机构与金门海巡队开展了海峡两岸首次联合执法行动,我方出动执法船艇12艘,金门出动海巡艇4艘,行动查扣了6艘违法作业船。这是中国海监与台湾“海巡署”两岸海洋执法部门首次历史性的执法合作,对打击台湾海峡海洋违法行为,确保海峡海域的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2010年,经中国海监总队与台湾海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增设两岸海上执法联络窗口,建立两岸海上执法联络机制。福建省总队和厦门、福州支队分别与金门、马祖海巡队建立了工作联络。2011年,在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组织下,厦门市支队与金门海巡队再次组织了2次协同执法。
2012年厦金协同执法,进一步落实了海峡两岸常态化协同执法机制。通过执法行动的开展,加强了海峡两岸海洋执法工作交流,促进了海峡两岸海洋执法的深入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友谊和互信;进一步提高双方执法协作的水平;进一步增进双方共同维护海洋管理秩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共识,为今后深化双方的执法协作积累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