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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湖市三项措施确保小龙虾禁捕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9-17  

  近日,湖北洪湖市水产局组织机关科室负责人和渔政局全体执法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12年小龙虾禁捕工作,为切实保护小龙虾野生资源和2013年小龙虾丰产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一、结合实际,合理界定禁捕区域。按照省水产局的要求,洪湖市小龙虾禁捕范围划定为长江135.5公里水域、东荆河、内荆河、洪排河、汉沙河四条内陆河流以及境内重点水域和重要集散地。

  二、认真组织,建立完善的禁捕运行机制。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合理的小龙虾禁捕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曾令旗为组长,副局长何太平和渔政局支部书记、副局长赵道荣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龙虾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四个禁捕小分队,分片包责,责任到人,遇突发事件时,集中处置。二是强化宣传,设立禁捕标志,利用电视、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报刊、手机短信和转发省水产局2012年小龙虾禁捕工作事宜,面向渔民,面向社会,大力宣传实施小龙虾禁捕期的意义和作用,尤其内陆四大河流渔港码头等重要水域还设立禁捕警示和宣传牌,告知小龙虾禁捕的意义和时间、禁捕水域及相关处罚决定等。三是公布禁捕期举报电话:0716-2423381,或15027108887,并聘请协管员等做到有报必查,真正做到“打击立威,以点带面”的效果。

  三、加强巡查,严格执法,确保工作效果。主要采取分片“包、查、打”等方式,做到24小时随机抽查,对违规捕捞小龙虾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结合洪湖“电捕鱼”专项打击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联合执法行动,严历打击违捕小龙虾的不法分子,确保小龙虾禁渔期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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