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全县打击非法捕捉走私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工作方案要求,8月27日,奉节渔政对兴隆镇、九盘河流域大鲵养殖户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大鲵的来源证明、养殖数量登记情况和是否具有《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证》(驯养繁殖)等资料,然后实地查看了大鲵养殖生长情况和数量,最后向业主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渔业法律法规。
此次执法检查,共检查大鲵养殖企业(户)4家,均办理了驯养繁殖许可证,并未发现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大鲵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县农委的领导下,联合公安部门对非法捕捉和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