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源头上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市民吃上安全、健康的水产品。顺昌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县渔政大队、水产技术推广站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该县大历镇、岚下乡、元坑镇、大干镇水产养殖场,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大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是:水产养殖(苗种)单位或个人用药、生产、销售记录和持证情况;养殖、鱼苗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硝酸亚汞、氯霉素等违禁渔药、假劣渔药、原料药和人用药等情况。
经检查,各场均持有有效证件,没有发现使用硝基呋喃类、硝酸亚汞、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渔药、原料药和人用药等违规情况。但个别养殖场生产记录、用药记录、药品、饲料进出仓和销售记录不完整规范以及药品、饲料存放凌乱和在饲料、药品房堆放杂物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当场责令业主整改;对当场整改有困难的,执法人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规,并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指南》、《渔业生产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和《渔药的休药期》等宣传材料60多份,进一步提高业主的法律责任意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为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防范渔业生产事故发生,构建和谐渔业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