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水产 » 正文

辽宁鞍山偷上万元海参转手卖700元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8-10  

  趁店员不备,从海产品超市顺走一万多元钱的干海参。之后托“中间人”转手700元贱卖。近日,小偷和明知是赃物还帮助牵线倒卖的,以及收购海参的三人都被铁东法院依法审判。

  去年11月,男子大海(化名)到铁东区一家海产品超市,趁店里的人不注意将柜台上的一罐海参抱走。到家后大海去找能买海参的人。第二天,他在深沟寺附近看到“小强”(化名),就跟小强说,把海参卖给“二哥”。于是俩人一起去“二哥”住处以700元价格将海参卖了。被害人报警后,警方依线索抓住了大海、“二哥”等人,将扣押的海参返还给被害人。经鞍山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海参价值一万多元。

  法院认为,大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小强和“二哥”明知海参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销售,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且没有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大海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立功,依法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判处大海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小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二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