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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开发区工商分局突出“四查”开展海参类产品专项整治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8-09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海参类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海参类产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日照开发区工商分局突出“四查”,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海参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查主体资格。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对全区所有加工、销售海参类产品的经营户主体资格进行检查。结合网格化监管,将辖区海参类产品经营者信息全部纳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并进行特别标注。加强对海参类产品经营者的自律状况监督检查,并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监管档案,坚决杜绝无照经营行为。

  查经营客体。要求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海参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标明名称、规格、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等必备事项;经营者销售的裸散装海参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者自制加工各类即食海参食品,除了要按照裸散装食品进行标注外,还应该建立加工台账,如实记录加工数量、原辅材料来源等,防止散装、劣质和“三无”海参制品上市,让消费者明白消费。

  查制度落实。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的巩固和完善,突出对海参类产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海参类产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提高自律意识。督促海参类产品经营者完善各项食品自律措施,做到进货有来路,销货有记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落实食品“一票通”,实现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海参类产品的消费安全。

  查经营环境。召开海参类产品经营业户会议,明确规范要求,指导业户从证照悬挂、商品划行归市、制作商品简介、规范明码标价、物品整齐摆放,卫生整洁等基础性工作做起,开展全面整治规范,倡导经营业户文明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截至目前,日照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海参类产品经营户37户,指导建立索证索票制度15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尚未发现问题海参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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