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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区对捕捞渔船“设限”保汛期安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7-20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水务局开展捕捞渔船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是对主汛期捕捞渔船保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有:一是严禁一切捕捞船只在河道水流量过大和大风等恶劣天气下河、入库从事捕捞活动。二是所有船只必须加固上锁,确保船只不被大水冲走而威胁防洪设施。三是严禁捕捞船只“带病”作业,所有渔船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四是严禁使用违规渔具等从事捕捞活动。五是严禁“三无”船只在主汛期从事捕捞活动。六是严禁捕捞船只载客、搭渡运营。

  由于前期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此次检查未发现上述违规现象。兰山局将继续按照防汛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渔船的监管力度,确保渔船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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