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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东营新户站海蜇证、旗发放工作顺利完成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7-18  

  根据《2012年省总队寿光支队辖区海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今年海蜇专项捕捞证、旗发放工作,比往年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必须由渔船持证人提出申请,持由当年已年审的《捕捞许可证》由当地渔政机构审核后有申请人签订《遵守海蜇可捕期承诺书》交纳捕捞海蜇专项资源费,方可发证。

  临近海蜇开捕期,新户站为了做好海蜇捕捞专项证、旗的发放工作,我站早准备,提前对各渔船队下达申领捕捞海蜇证、旗的通知进行登记、统计。我站按照省厅捕捞海蜇规定开捕期,发放海蜇捕捞证、旗。为了让渔民尽快办理海蜇证、旗。我站直接到东营中心渔港码头,进行办理,为渔民既省力、省钱又节省时间,受到渔民群众一致好评。截止今日,我站海蜇专项捕捞证、旗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共计发放海蜇证48本,签订《遵守海蜇可捕期承诺书》4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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