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海蜇管理工作部署安排,今年海蜇管理自7月12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海蜇的具体开捕日期根据渤海海域海蜇生长情况由省厅确定。为了切实保护好海蜇资源,维护广大渔民群众切身利益,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坚持“严管、高压、细查”,狠抓海蜇开捕各项具体工作。
一是强化海蜇捕捞渔船监管,及早做好了海蜇捕捞渔船登记办证工作。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各渔业乡镇、渔村,对全市所有具备海蜇捕捞资格渔船逐个进行调查登记,一一摸清船主、船名号等基本情况,严查申请捕捞海蜇的渔船的《捕捞许可证》及年审登记情况,并耐心指导符合条件的渔民群众如实正确地填写《山东省捕捞海蜇申请表》确保表证相符,及时认真做好归档整理,认真填写《山东省渤海海蜇证旗发放登记表》,确保从事捕捞海蜇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领取到海蜇专项捕捞许可证及标志旗。
二是强化海蜇捕捞网具监管,要求必须携带专门捕捞海蜇的渔具,严禁借捕捞海蜇之机携带其他渔具违规生产或者使用流网捕捞海蜇之外的其他品种。
三是强化海蜇开捕期间巡查,坚持海陆并举,加强海蜇开捕管理。海上每天中国渔政37303执法船不定时巡航检查,严查无证捕捞、提前出海、以捕捞海蜇名义偷捕其他鱼类等违规行为。同时,陆地执法组积极协调工商等部门,加大对市场和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为今年海蜇资源保护工作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强化海上捕捞安全监管,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海蜇开捕之前,执法人员集中对捕捞渔船实行登船检查,重点检查渔船适航情况,救生衣、灭火器等救生设备配备情况,耐心讲解海上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出海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并强调出海渔民务必配备CDMA定位终端设备,并时刻保持畅通,确保海蜇捕捞期间渔船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