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近日,浙江嘉兴桐乡市濮院镇水产养殖户李创向市长电话反映,4年前,他和朋友在濮院镇新星村北蔡组承租了一个面积为28亩的龙虾养殖场,今年因征地拆迁被提前收回使用权,但在赔青费补偿上,李创的水产养殖场比附近一泥鳅养殖场足足少了一万多元一亩。李创想知道为何他的赔青费会少那么多?
记者核实:李创来自安徽蚌埠,来桐乡已有10多年时间了。在开设龙虾养殖场前,他一直从事运输工作,帮一些水产养殖户送货。2008年,李创发现桐乡龙虾养殖生意红火,经济条件逐渐转好的他和朋友商量后,决定承租一个水产养殖场养龙虾。经过多方打听,他们在濮院镇新星村永兴港附近看中了一个土壤、水质等各方面条件都适宜养殖龙虾的水产养殖场。随后,李创找到了拥有该养殖场土地所有权的新星村北蔡组,商定租金后,他们获得了水产养殖场的使用权。
2010年春节过后,濮院镇因城镇绿化改造需要对新星村北蔡组部分区域进行征地拆迁,李创他们所承租的水产养殖场就在拆迁范围内。“政府给我们赔青费收回使用权,我们都是支持的,但让我想不通的是,我这个龙虾养殖场与相邻的泥鳅养殖场相比,赔青费竟然少了一万多元一亩。”李创称,更让他们感到不解的是,当初村里告诉他这个养殖场面积有28亩,可经专业技术人员测量后才发现只有26.2亩,足足少了1亩8分地。李创希望政府部门就这两个问题给他一个解释。
相关部门表示:濮院镇新星村北蔡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在出租该水产养殖场时,面积是由水产养殖场所在的10多名村民各自上报后汇总所得,并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的测量,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至于赔青费为何会相差这么多,该负责人称,在征地拆迁的相关文件上明确注明,根据水产养殖承租人养殖项目的成本、效益等方面考量,划分赔青等级。龙虾养殖相比泥鳅养殖,投入成本明显要低,因此在租金赔青过程中,龙虾养殖租金赔青费被划在了每亩1万元的等级上。最后,该负责人还表示,关于承租面积问题北蔡组会再次向濮院镇政府拆迁办反映,及时帮助李创他们进行面积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