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和水产养殖用药监管,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第一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的安排,7月9日,受农业部的委托,吉林省渔业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抽检工作人员来到巴南,对该区产地水产品实施药残检测抽样。
按照水产品抽检工作相关规定,抽检组随机在巴南区惠民、南彭两个街道的三个水产养殖场共抽取了5个草鱼样品,所抽取样品均严格遵循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取样、打包及封存,并将对该批样品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喹乙醇药残情况进行检测。
市水产站和巴南区渔政执法人员全程配合、协调和监督此次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