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在水产养殖中使用较为普遍,因此杀虫剂的正确合理使用尤为重要。必须从它的特点、使用剂量、注意事项等方面加以了解,以便于正确合理的使用它。
一、水产杀虫剂的特点:
有臭味、有较大的毒性、易产生抗药性、外用泼洒型。其中菊酯类及有机磷类均为广普杀虫,甲苯咪唑为典型的专用杀虫剂。
二、杀虫剂的使用剂量:
1.在多数情况下,常温常规养殖水体中,使用杀虫剂均需加大剂量才能在短时间内达到很好效果。一般增加30%--100%。如加大用量至100%后,仍无效果,或效果很差,切勿再加大用量,而应考证:诊断是否有误、用法是否得当、水中是否存在抵冲因子等;
2.在低温时,有机磷等杀虫剂作用效果较慢,切勿加大剂量或连续用药;
3.确定用量时要考虑天气因素和各养殖品种耐受性,如鲢鳙等对有机磷类和菊酯类药物均为敏感;
4.养殖个体处于稚幼阶段使用剂量酌减,通常减一半。
三、杀虫剂使用的注意事项:
1.当水深大于2米时,最好将药物分两次使用或在开增氧机条件下一次用完;
2.在投喂饲料前施用的效果往往较好,但易影响养殖生物的摄食力;
3.如水质过浓,可以先用消毒剂,再用杀虫剂,能提高使用效果;
4.尽量在晴天使用,严防缺氧浮头;
5.使用后48小时内,每隔2小时巡视一次水体,观察水生生物是否出现异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用药当天晚上,不应睡觉休息,否则极易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