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共和国消费者委员会主任Altagracia Paulino称,多米尼加国内的鸡肉价格不应高于43比索(1.1美元)/磅,同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公平销售手段也应当被严格杜绝。他还表示,如果情况没有改善,他将号召发起抵制鸡肉的运动,迫使销售商、中间商以及农民降低价格。
Paulino说,每磅鸡肉的售价在38、40甚至42比索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绝对不能高于43比索。消费者协会将根据刑法相关内容追究那些高价贩卖鸡肉的商贩,对其施以罚款。不过她表示超市是例外,因为含有额外的消费税和其他费用,超市可以45比索(1.15美元)/ 磅的价格销售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