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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亿多尾鱼类苗种放归黑龙江省自然水域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6-27  

  26日上午,阳光明媚,轻风徐徐。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西江湾乡境内的嫩江江段,伴着欢快的乐曲声,300多万尾大小不等的鲢、鳙和黑龙江野鲤的苗种沿着新搭建的放流缓台跃入滔滔江水,开始了它们回归大自然的崭新生活。这是记者在2012年黑龙江省嫩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上看到的一幕。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启动全省放流活动。

  今年我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由农业部和省政府共同主办,采取划分区域、统一时间、同步放流的形式,在嫩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等重要公共水域,增殖放流各种鱼类苗种1亿多尾,放流数量创历史最高。其中鲟鳇鱼等4种珍稀濒危物种50万尾以上,鲤鱼、鲢鱼等9种经济物种1亿多尾;放流区域涉及12个市(地)、50多个县(市、区)。放流所用的珍稀濒危物种苗种由省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省萝北鲟鳇鱼试验站、省特产鱼类研究所等提供,其中经济鱼类苗种由各市(地)、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提供。

  此次在嫩江流域共增殖放流鱼类苗种2000万尾以上,启动仪式主会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西江湾乡嫩江江段增殖放流鱼类苗种300万尾以上,其中体长50厘米以上的100尾、体长16~17厘米的1200公斤、体长5厘米的300万尾。

  为了保证增殖放流效果,增殖放流鱼类苗种均通过议标方式确定苗种生产单位,严把鱼苗来源和质量检验检疫关,确保水域生态安全;增殖放流时间尽量选择禁渔期期间,否则在放流区域至少禁渔7天;同时,邀请地方公证部门对放流过程、放流品种、数量、规格进行公证,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增殖放流各种鱼类苗种2.8亿尾,其中大规格鲟鳇鱼141万尾、大马哈鱼600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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