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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高发期更要避免走入鱼病防治误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6-20  

  时值夏季,正是各种鱼病的高发期,农户们一筹莫展,纷纷寻找鱼病治疗方法,然而有些农户对鱼病防治没有进行规范的疗程治疗,致使鱼病拖延数月,损失惨重,究其原因如下:

  一、没有对症施药:在鱼病防治的过程中,有些农户往往一发现鱼死亡就心急如焚,乱投药现象屡见不鲜,认为鱼发病死亡多投几种药会增加药力,而且认为定有一种药能起效果,这样做极不科学,很具盲目性,表现为:1、浪费药物,增加成本;2、引发药物间拮抗作用;3、容易使鱼体产生抗药性,以后治病更困难;4、造成环境污染。当鱼病高发期,应请有国家颁发证照的技师诊断,进行科学合理用药,才能收到更好效果。

  二、草率用药,没有规范的疗程用药:在用药治病的过程中一些农民认为杀虫、杀菌的药毒性大,没有按照药物说明书的份量去施用,而是只按说明书的50%用量施放。例如1瓶100毫升的杀虫药可施1米水深5亩鱼塘面积,却施放10亩之多,这样的用药量不但没有效果,而且得不偿失,拖延病情,浪费药物,也很难彻底地把鱼病治好,所以一些病情拖延数月,造成损失惨重。笔者认为在施放杀虫、杀菌药物时,在说明书的份量基础上加大10-20%,并要连续施用2次,这样更为效果显著。因第一次施放的药物与池塘内污腐物起化学作用达中和状,其杀虫、杀菌效力丧失大部份。所以次日再施放一次加强效力,达到杀虫、杀菌的目的。投喂内服药要连喂3-4天才能有效,在喂药时要掌握方法:1、不要断续用药,要连续用药;2、要使药物渗在饲料内成粘团状。3、切忌用没有粘性的松散饲料混药,因投入水中就松散,鱼不能摄食药物;4、在防治底层鱼类出血病时,喂药前应割青草,先把草鱼诱到一旁,再投喂药物,否则药饵被草鱼抢食一光。

  三、单一用药:只进行水体消毒而不杀虫,也不喂药或只喂药不进行水体消毒。鱼虾病的防治必须内外结合,才能事半功倍。因为,鱼虾都是生活在水里,各种疾病的滋生无不与水体有关。如烂鳃病、赤皮病等都是由寄生虫咬伤皮肤或鳃丝,水中的病菌趁机入侵伤口,引发上述病况。因此必须先杀虫后杀菌,再配以投喂药物效果更佳。

  四、认为注射疫苗是万能的:注射疫苗,最终的目的是防病,并不能过度依赖,认为一经注射疫苗,就可一劳永逸。疫苗防病并不是万能的,如一些寄生虫是不能防治的。所以,要正确理解疫苗作用机理,还要视疫苗质量,注射率达80%-90%以上才有较好效果。通过注射疫苗后鱼体内产生病毒抗体,能有效抵御外界的病菌入侵,达到防病功能。特别是草鱼注射疫苗,防治效果好,时间长、低成本、又环保。单纯的药物防治,效果差,时间短、成本高、也不环保。

  五、滥用违禁药物:农户普遍存在一种观念,认为违禁药品是最能治病、最为有效的药物。凡是禁药都对人类直接或间接构成很大的威胁,在日常防治鱼病时,有少部份农户错误地认为孔雀石绿是最能治病的鱼药,这些都是错误理解。孔雀石绿为什么要禁售?缘由其成份是重金属,施用该药后残留鱼体时间长,鱼的生长速度缓慢。人如摄入一定量会致畸型致病,特别是对后一代人危害性更大,所以必须禁止出售使用。农户应该树立养殖绿色产品观念,实际上能替代孔雀石绿的药物很多,例如茂二醛、苯扎溴铵等都有较好效果,而且相对经济合算。

  总之,在鱼病防治上必须对症下药,规范用药,疗程用药。切忌草率用药,断续用药,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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