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职责,落实伏季休渔管理责任,近日,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各渔民协会会长、渔业公司经理及大马力渔船船主签订了伏季休渔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各有关单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伏季休渔管理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伏休责任落实到每艘船、每名船员,出现违规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伏季休渔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对船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三是切实维护好伏休秩序。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所属渔船做到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不得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出海生产或未经农业部批准擅自到外国管辖海域生产。
通过伏季休渔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渔业基层管理组织、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及船长、船员的职责,推进了伏季休渔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