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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渔药使用注意事项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6-04  

  夏季是鱼虾蟹等水产养殖动物病害的高发季节,在养殖过程中药物的使用十分频繁。但由于夏季水温、气温较高,渔药毒性较大,因而使用禁忌较多,稍有不慎,将会形成药害,酿成事故,造成损失,因而夏季使用渔药应格外小心和谨慎,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用药时机的选择。夏季高温时节,宜在晴天上午9∶00—10∶00或下午16∶00-17∶00用药,避免中午高温、阳光直射时用药,因为气温越高,药物毒性越强,用药风险越大。一些对光敏感的药物(如高锰酸钾)也应避开此时使用;早晨、阴雨天、气压低、鱼浮头或浮头刚结束时,除增氧类药物外,禁止泼洒药物,因为此时水中溶氧含量本来就低,泼洒药物大多又要消耗一些氧气,容易导致渔池严重缺氧,引发用药事故。在池塘大换水后,虾蟹类等甲壳动物,通常会因此诱发大批脱壳,此时它们体质较弱,一般不宜用药,特别是硫酸铜、福尔马林等毒性大的渔药更要慎用。

  二、夏季高温季节的中午,水体容易形成热成层,当水体深度超过1.8米时,施用外用药物泼洒时,原本在其它时间一次使用的药量此时要分两次施用,两次间隔6小时左右或第一次用药后开动增氧机搅水,打破热成层后接着用第二遍药,以免水体局部药物浓度过高,造成对水产动物的伤害。

  三、用药前应做好一些应急措施准备,用药后应在现场观察一段时间,不宜马上离开池塘边,一旦发现水产动物严重浮头或有不正常情况出现,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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