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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6月1日起实行家禽定点屠宰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6-04  

  食品安全是抚顺市民最为关注的。6月1日起,抚顺市将实行家禽定点屠宰管理,规范家禽屠宰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家禽未检疫、不合格宰杀隐患多

  集贸市场中,现场宰杀鸡、鸭等家禽的场景,很多市民已经习以为常。在购买鸡鸭等家禽食品时,也很少有市民注重查看是否有检疫、检验的合格印章。事实上,市场上现宰杀的活禽大都是未经过检疫的,不卫生的宰杀环境也可能使家禽食品的肉品品质遭到破坏,不具备屠宰资格的家禽屠宰厂正是注水鸡、病死鸡等不安全家禽食品的源头。

  据市服务业委的调查,抚顺市现有11家家禽屠宰企业。但是,根据《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服务业委于近日组织市环保、规划、土地、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对这11家屠宰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只有抚顺德利源肉禽加工有限公司、清原得胜禽业有限公司和新宾海源肉禽加工有限公司屠宰企业工艺流程、防疫、卫生、项目建设土地规划审批、环保等符合验收标准,具备家禽定点屠宰条件要求,市政府在这三家企业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上加盖市政府印鉴。而其余的8家企业都不具有屠宰家禽的条件和资格,不允许宰杀家禽并进入市场流通环节。

  家禽将实行定点屠宰

  为了确保市民能吃上放心的家禽食品,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行家禽定点屠宰管理的通告》规定,6月1日起在抚顺市全市范围内家禽实行定点屠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屠宰家禽,仅农村地区个人和城镇居民自宰自食的家禽除外。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厂的家禽产品,必须有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识和畜牧兽医行政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外埠进入抚顺市销售家禽产品的屠宰厂,必须具备定点屠宰资格,其产品必须符合检疫、检验标准。

  实行家禽定点屠宰后,通过对家禽食品的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将有效防止禽流感等疫病在屠宰加工环节传播。家禽实行定点屠宰后,抚顺市市场上销售病、死、变质和注水的家禽食品等危害市民食品安全的行为也将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服务业委及畜牧、工商、药监、质监局等部门将依照《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格家禽食品有“两证两章”

  市民在日常购买时怎样识别检疫、检验合格的出自定点屠宰厂的家禽食品呢?

  市服务业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家禽定点屠宰厂出厂的家禽食品,每一只都有畜牧兽医行政监督机构出具的纸质的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而且在整只家禽的胴体上都有蓝色的合格印章或者在家禽的颈部或腿部有环。若是分割后的家禽,例如鸡腿、鸡肝等,定点屠宰厂都会整箱包装后出厂,在外包装箱上有检疫、检验合格印章。

  6月1日起,市服务业委会同畜牧、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监察组,开展家禽屠宰管理的集中清理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达标屠宰厂实行关停取缔,打击家禽私屠滥宰行为,贩运、销售、购进、使用无检疫和检验合格标志的家禽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市场流通的其他环节、熟食加工、宾馆、饭店、食堂等也是这次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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