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滕州市水产服务中心了解到,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滕州市水产部门将对水生野生动物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办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
根据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的统一安排,滕州市水产部门把今年5月作为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整治月,对本辖区内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集贸市场、水族馆、医药保健、宾馆饭店等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整顿,对违反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单位或个人予以坚决取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审批核发《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依法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中规定,因科研、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