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4月底,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安排项目资金408万元对养猪大户进行奖励。
《实施方案》规定,该县辖区内养殖生猪数量达到200头的养猪户都可以申请奖励资金。奖励内容主要有生猪存、出栏奖励和栏舍建设奖励两种。其中生猪存、出 栏奖励又分为11个档次,最高档次奖励标准为:常年存栏生猪2000头以上或存栏经产母猪500头以上、出栏生猪10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猪场扶持资金 20万元。此外,《实施方案》还规定,栏舍建设投入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0%的比例予以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