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发出《河池龙江河段恢复水产养殖生产指导意见》,指出龙江河段水质经广西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连续抽样检测,已符合渔业水质标准,具备了恢复水产养殖生产的条件。
据了解,目前龙江河段受污染养殖鱼类的处置工作已经完成,对受污染网箱养殖鱼类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尽快恢复龙江河段水产养殖生产,妥善解决当地渔(农)民生产生活问题,促进当地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河池龙江河段恢复水产养殖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广西河池龙江河段恢复水产养殖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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