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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禽畜屠宰法 让百姓吃放心肉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4-06  

  近来,瘦肉精、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如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提案出台畜禽屠宰法,完善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

  有网站进行的两会关注热点调查显示,“食品安全”话题高居老百姓关注前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总工程师冯平,曾经两次提案力主废止面粉增白剂,今年再提食品安全提案出台畜禽屠宰法,完善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

  冯平表示,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放心肉”工程,但生猪源头信息的缺失、屠宰厂加工过程疏于监督、注水肉等问题仍然存在。要想真正彻底改善禽畜屠宰行业环境,肉类食品安全应从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

  现状:条例监管不力,肉品安全问题不止

  “屠宰是肉类消费的第一道环节,但全国却没有一部畜禽屠宰行业的法律。”冯平委员表示,在生猪屠宰行业,唯一“成文”的就是2008年由国务院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配套的《条例实施管理办法》,但《条例》、《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频频被打“折扣”。

  以瘦肉精问题为例,冯平介绍道,从1997年农业部就已经开始下文禁止使用瘦肉精,到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文件禁止β兴奋剂类的包括来客多巴胺等七种可以用于瘦肉精的药物和抗生素残渣、精神治疗的药物在饲料中的使用。2006年和2009年,农业部相继又发文严禁瘦肉精在饲料中的使用,但是一直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效果。

  原因:执法打折扣,违法成本低

  冯平指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屠宰检疫的权力,但是没有明确责任人,屠宰检疫由农业部门负责,肉品质量由商务部门负责,同一条屠宰线,动检、商务同时检疫、检验,都管又都管不到位,管理重叠和缺位,影响了产品质量安全。

  “一些地方政府对生猪以外的畜禽屠宰作出了规定,但地方颁布的管理办法位次低,缺乏对畜禽屠宰主体行为的制约。”冯平委员说,一些地方虽然实行牛羊定点屠宰,但由于法律不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怕引起行政诉讼,只管理,不处罚,甚至不敢管,不敢罚,致使牛、羊、禽屠宰市场比较混乱。

  此外,冯平表示,新颁布的刑法规定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但是涉及到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并不明确,相关部门在管理时往往以罚代法,违规者违规成本很低,这是加工病死猪肉、制售注水肉以及其他一些违规行为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

  建议:以“法”代“规”,管好“杀猪刀”

  冯平在提案中建议,屠宰应该是有具体的法规规定,内容应该有可操作性,并且将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屠宰企业的肉品安全责任保障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制度、赔偿制度等等都写入法律,“这样好操作”。

  “食品安全管理从目前来讲,要加强法制,立法后加强执法。长远来看是转变发展方式,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化。”冯平说:“政府在政策上应该对养猪户给予大力支持。解决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复杂艰巨的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要在法制环境下把消费者的认识、生产者的质量控制、媒体舆论监督和政府有效的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食品安全形势才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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