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蚝是钦州名特优水产品,位列钦州四大名贵海产之首,素有“海上牛奶”美誉,列入广西水产畜牧行业战略推荐品牌和钦州市特色农业提升工程重点扶持产业之一。钦南区被命名为“中国大蚝之乡”,2010年“钦州大蚝”获中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为把“钦州大蚝”这一地理标志产品打造成钦州的名片,把产业做大做强,市财政局通过加大财政扶持等一系列措施,助推钦州大蚝产业可持续发展。出台政策 确保大蚝产业发展。
在《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把水产品生态养殖和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列为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从国家到地方对名优水产品养殖业在资金和税收上给予优惠,积极支持该行业的发展。钦州结合实际出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钦州市委、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特色农业提升工程”的决定》明确提出“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县(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龙头企业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技改贷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贴息”的扶持政策;《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划拨一定资金,设立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区)也要相应设立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按照财政增长比例逐年加大投入,同时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技资金、土地收益金等专项经费,集中财力建设一批重点农业产业化项目和特色农业基地”扶持政策。上述产业扶持政策规定,为大蚝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空间。策划项目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2011年,市财政局联合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自治区提出加大对钦州大蚝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并组织和规划一批大蚝产业发展的优秀项目向自治区申报,获得自治区优势水产业(大蚝产业)项目资金500万元。
项目重点建设钦州大蚝品种选育及资源生态修复和钦州大蚝离岸生态养殖示范,为解决当前大蚝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苗种生产不足、近岸海域超负荷养殖、发展空间严重不足,进而影响整个大蚝产业做大做强的瓶颈问题,找准了解决问题的投入切入点和关键环节。培育龙头 辐射带动产业发展。
市财政局通过扶持一批大蚝产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实施钦州大蚝离岸生态养殖示范项目,引进推广离岸养殖技术,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进行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大幅提高商品大蚝的品质,拓展钦州大蚝的市场空间,如发展生鲜食用“钦州大蚝”,可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钦南区沙井养蚝专业合作社系一家以蚝苗培育和销售、大蚝养殖和销售、大蚝养殖和生产经营技术及信息服务为主的大蚝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成员55户248人。近年来,该合作社在财政的扶持下,通过组织实施近江牡蛎(大蚝)标准化球式采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和钦州大蚝离岸生态养殖示范项目,对会员实行“六统一”(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管理,通过球式采苗技术和离岸生态养殖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可直接和间接带动大蚝养殖户600多户,带动农户增收3000多万元,户均增收5万元;同时可辐射带动全市2000户转产转业渔民8000多人参与大蚝养殖,并辐射带动广东、海南、福建、广西等省区15000户近50000多人参与大蚝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