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和高密度精养高产技术的运用,在不断加大单位水体投入(饲料、鱼种等)、水产养殖单产迅速提高的同时,也导致了鱼类排泄物的增加而破坏水体,使得养殖水体水质难以控制乃至恶化,各种养殖病害不断增加,养殖用药的投入在生产成本中的比重也不断增加。当然,在生产实践中,我们提倡鱼病系统的预防,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治,防治结合”的原则,但在养殖过程中也难免发生各种各样的疾病,因此,为了提高治疗效果,了解并把控各种影响因素很有必要。
一、鱼病诊断准确
准确诊断鱼病是对症下药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对一些易混淆的鱼病(如:病毒性肠炎与细菌性肠炎,寄生虫引起的烂鳃和细菌感染引起的烂鳃等)要仔细查清病因,对症用药,才能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二、准确计算外用药量
准确丈量水体体积,计算出准确的外用药量,是治疗效果好坏的另一关键。计算公式:外用药量(克)=养殖面积(m2)×平均水深(m)×用药量(克)/m3。另外,使用外用药全池泼洒,还应考虑水质特点和当时的水温等因素的影响,水质较肥,有机质较多,水温较低,用量应多些。
三、准确计算饲料拌药量
内服用药剂量是以每千克鱼体摄取到多少药物来表示的,当鱼池中大多数鱼摄食旺盛时,可按鱼池中吃食鱼的总重量计算药量。当鱼病严重导致鱼食欲下降,应根据投饵率按下列公式计算出加药量之后,再适当加大药量,以较高的比例将药拌入饲料中,保证能吃食的病鱼能吃到足够的药量。饲料拌药量计算公式:投饵率——根据水温、品种、鱼体大小查对饲料标签上投饵率表得知:用药剂量——按照药品说明上的剂量
四、用药时间和方法
最好是在晴天上午的9-10点或下午4-5点时用药,最好先喂食后泼药,因药物泼洒后会影响鱼类的食欲。阴雨天不宜用药(增氧药物除外),因为阴雨天光照太差,用药后容易导致缺氧。泼洒药物一定要均匀,对一些难溶、有残渣的药物(如漂白粉)一定要过滤掉残渣,以免残渣被鱼类误食而中毒。泼洒药物时应从上风处向下风处泼洒,人站在上风处,这样做可借助风力的作用使药液很快在池水中分布均匀,同时保证泼药人的安全。
五、疗程足够
根据病类、病情,用足疗程是保证治愈鱼病的关键手段之一。寄生虫引起的鱼病,一般用杀虫药物1-2天为一个疗程,就能达到治疗目的。病毒性、细菌性疾病一般5天左右为一个疗程,至于使用疗程的多少应根据病情而定,否则治疗不彻底就有重发感染的可能。
六、定期更换药品
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治疗鱼病时,开始效果会很好,但是时间长了以后药效往往会减弱,这是因为病原体对药物产生了抵抗力,即抗药性。因此,要不定期地更换药物的品种,进行交替使用。
七、注意不同鱼类对药物的敏感性
要注意不同鱼类对同一种药物的敏感性是不同的,为避免药害的形成,用药前,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所养鱼类对所用药物的敏感性,如乌鳢对硫酸亚铁较为敏感,无鳞鱼类对敌百虫较为敏感,如果使用这些药物后,不仅治不好鱼病反而会使养殖对象中毒造成死亡。
八、药物之间的相关作用
无关作用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渔药作用于同一种细菌时,其抗菌作用不变;协同作用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渔药合用时所需浓度较它们分别单独使用时低,且疗效增加;如果渔药作用的效果仅等于各药之和,则为累加作用;渔药合用的效果小于其单独使用时作用的总和,则为拮抗作用;有些渔药合用时表现出协同作用,如用硫酸铜治疗大中华鳋病时,如果单用硫酸铜就杀不死它,常加入硫酸亚铁,发挥两种药物的协同作用,使杀虫效果大大提高。对存在拮抗作用的渔药称为配伍禁忌,注意配伍禁忌,配伍不当,将产生物理或化学反应,降低药效或失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常见药物配伍禁忌:如使用生石灰遍洒,再用敌百虫,将产生毒性很强的敌敌畏,致使鱼类中毒;用乐果、漂白粉、食盐混合剂,不但配制不安全,而且效果不佳;磺胺药物不可与酸性药液或生物碱类药物混合使用;呋喃药物不能与碱性药物混用。
九、注意药物有效性
任何药物均有其保质期,过期鱼药中其有效成分易分解或发生化学反应,其功效会大大降低,甚至会产生有毒物质。所以养殖者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过期药物,或舍不得丢掉过期药物而继续使用,其结果将得不偿失。药品在贮存时,大部分应避免光照,勿与金属品接触,以防止变质或发生化学反应,影响药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