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水产 » 正文

昆明:治理河道“害死”鱼养殖户获赔百万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3-20  

  2008年,养殖户黄昆在白沙河水库的鱼大量死亡,总死鱼量为91350公斤,死鱼损失额为996626元。而彼时,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明城投)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在对昆明市城东白沙河、凤凰河进行河道整治。法院查明,在没有证据证实存在其他悬浮物污染源的情况下,已能确认城投公司在进行河道整治的过程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引起渔业污染事故。盘龙法院一审判处由被告昆明城投赔偿黄昆经济损失人民币1009880元。昆明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亮点:昆明城投提出“泥沙”不属于我国环保立法中的“污染物”。而法院经过对我国民事及环保立法中“污染物”、“污染环境的行为”、“渔业水体”等法律名词的准确理解,认为大量泥沙的介入直接导致了水质恶化,完全符合水污染行为和水污染物的性质界定。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