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大集团虽然遭到一些人批评经营手法霸道,不少货品售价表面较廉宜,实质卖得更昂贵等,不过,猪肉零售价,超市站在道德高地,回馈市民,明显是有利消费者的.对此,猪肉零售业者提出另一种担心,他们指超市打价格战,待零售业者无法竞争大批结业後,届时超市垄断市场,就可以操控价格,最终受害者还是市民.
超市大集团与其他小商号的深层次矛盾,实质是政府放任市场,形成寡头垄断的结果,竞争法在这个背景下产生,期望透过政府维持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环境,使各行百业可以按本身条件营运.以今次猪肉价格争议为例,竞争法实施後,若猪肉零售业者投诉,竞争事务委员会就有权力调查,否则,在不知道两大超市猪肉来价资料情况下,现阶段只能判断超市猪肉价格合理,使消费者得益,猪肉零售业显得理据不充分,指摘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