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水产 » 正文

农业部渔业局局长赵兴武在全国渔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1-09  
     千方百计抓好渔业各项工作稳中求进进中求好

    ——农业部渔业局局长赵兴武在全国渔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有删节)

    来源:《 中国渔业报 》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农业部党组和牛盾副部长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全国渔业系统团结拼搏,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渔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现代渔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国渔业战线,以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为主攻方向,以现代渔业园区建设为主要抓手,不断争取政策投入和拉动社会投入,努力强化基础建设,使现代渔业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通过积极与财政部沟通,使餐桌离不开的鱼,终于装进了“菜篮子”,落实中央财政菜篮子专项建设资金1亿元,用于北方16省(市)现代渔业建设。各省财政支渔资金都有不同程度地增加。山东、江苏、浙江、湖北、江西、广东等省利用财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设了一批起点高、效益好、示范带动效应强的现代渔业园区。在山东召开现代渔业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山东东营、滨州的经验和作法,交流了江苏、浙江、广东等省的经验和作法,使现代渔业建设学有样板,赶有方向。全国新建了一批现代渔业园区。各地积极推广健康养殖,深入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使用微孔增氧、水质监测等现代渔业装备,新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39个。

    《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渔业标准化工作规划》颁布实施。渔政渔港、良种工程、水生动物防疫、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等规划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待批。通过积极争取,落实柴油补贴171.65亿元,比上年增加63.8%。农业部与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举办纪念《渔业法》施行25周年座谈会,研究部署加强现代渔业法制建设。云南、广东、福建、山东等省分别出台了渔业管理、渔船和渔港管理、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国有渔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一批现代渔业科技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支撑和农业行业科研专项计划。审定公布了9个水产新品种,制修订40项渔业标准。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稳步推进。出台了《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节能减排试点成效明显。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得到国务院领导两次批示,成立了部际协调小组,开展了深入调查,正在起草方案,沟通协调落实资金,有望明年启动。

    (二)渔业救灾取得新突破

    长江中下游旱灾发生后,农业部和相关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了解灾情,汇总情况,派出技术指导组,指导抗灾自救。6月2日连夜给国务院起草渔业受灾报告,申请救灾资金。6月4日,国务院决定给渔业安排救灾资金4亿元,使渔业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了中央财政的大规模专项救灾资金,使渔业系统和渔民受到了莫大鼓舞,坚定了抗灾自救、救灾复产的信心和决心,掀起了抗灾救灾复产的高潮。6月5日,温总理在农业部《关于渔业抗旱救灾情况及有关政策建议的报告》上批示:请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正式行文报国务院。以此为契机,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向国务院报送了《农业部关于支持渔业灾后恢复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关政策建议的报告》,温家宝总理在该报告上批示: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讨论。后因各地灾后复产成效明显,按国办要求农业部上报了《关于支持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促进渔业稳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的请示》,丁学东副秘书长批示:建议同意。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批示:同意。该请示共涉及水产原良种工程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渔港建设、渔业政策性保险等六方面的政策,落实好这些政策,对今后渔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1月8日,农业部在湖北召开了渔业灾后复产暨池塘改造现场会,总结了湖北的经验,交流了江西、江苏等省的作法。在大灾之年,由于上下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大灾少减产基本不减收、有的大灾不减产还增收的喜人局面,既保障了供给又稳定了鱼价,还增加了渔民收入,得到了渔民群众的好评,提振了渔业干部的精气神,提高了渔业工作地位,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资源养护事业取得新成绩

    全方位、多层次、多水域、大规模组织开展了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11—2015年)》颁布实施。农业部先后与16个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全国增殖放流各种鱼、虾、蟹、贝类等近296亿尾,放流水生野生动物1800多万尾(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审定公布了62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落实涉渔工程资源生态补偿资金超过9亿元。积极做好江豚等重点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

    认真贯彻《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的通知》精神,与沿海各省(市、区)渔业主管厅局签订了责任书,推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四)渔业安全得到新加强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首次独立进行水生动物执业兽医全国统考,启动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和渔业乡村兽医登记,强化水生动物疫情监测和病害防控,未发生重大流行性病害。组织开展了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专项治理,推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打联动,产地水产品综合检测合格率达到98.3%;妥善应对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影响,适时加强敏感区域、远洋捕捞重点产品监测,及时发布信息,消除了消费者的疑虑,全年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颁布实施。农业部与交通运输部首次联合在沿海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会同国家安监总局继续开展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认定了一批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进一步明确了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了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和“十省百县万船”安全调查,全面加强渔业船舶检验管理。开展了全国渔船、渔港和航标建设情况摸底调查,推进海洋渔船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渔船修造企业监管力度。建立了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月通报制度,强化了应急值守和搜救,及时有效处置了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积极落实防台抗灾措施,未因台风造成渔业人员伤亡。截至11月末,全年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起数同口径有所下降,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和死亡(失踪)人数明显下降。但是,渔船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分别上升。

    妥善处置蓬莱19-3溢油事故。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渔业资源损害评估。环渤海地区各级渔业部门积极应对,在监测、举证、维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统筹渔业资源损害索赔和养殖渔业损失索赔,始终将妥善解决养殖渔业损失索赔作为重中之重,推进优先解决。

    妥善处置各类涉外渔业事件。面对周边渔业更加复杂的形势,对重点海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强化了巡航监管,积极开展护渔维权行动,钓鱼岛海域常态化巡航、南沙伴随式护渔进一步取得成效,未发生渔船大规模群体性违法赴朝韩敏感水域作业事件。中韩、中日、中越渔业协定平稳实施,中美、中韩、中越、中俄联合巡航执法顺利完成。

    (五)渔政管理取得新成效

    珠江首次统一禁渔取得圆满成功。大力弘扬中国渔政南沙精神,隆重表彰了护渔维权、长江禁渔先进集体和个人。海洋伏季休渔秩序总体趋好,休渔后期管理得到加强。

    专属经济区巡航、“护渔行动”等渔政执法工作继续强化。首次在长江流域10省市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开展渔政执法检查,查处了违规工程。大力推进渔政机构“参公”管理和自收自支机构整改工作,新创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30个。渔业执法督察机制、渔政机构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

    二、2012年主要任务与工作

    2012年,全国渔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牛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千方百计抓好渔业各项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渔业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水产品产地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千方百计抓好各项渔业工作,确保水产品总量达到5800万吨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达到8%以上;全面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实现稳中求进,进中求好。

    (一)强化措施狠抓监管,确保渔业安全

    渔业工作,安全第一。渔业安全主要是指水产品质量安全、渔船生产安全、渔业生态安全和资金项目安全。各级渔业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定要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安全始终摆在渔业工作的首位,作为第一要务,切实做到狠抓严管真正抓出成效。

    1.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强化责任和风险意识,尽快分析原因,查找药残来源,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隐患,严防因质量安全问题给消费者健康和产业发展造成重大损害。要针对重点药物和重点品种,继续开展水产苗种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向社会公告检测结果;加强检打联动,对阳性样品要全部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积极推动乡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延伸监管网络;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追溯试点,启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考核工作,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狠抓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着力解决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渔船安全和渔港监督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开展渔船船员管理大检查。切实加强远洋渔业安全监管,督促远洋渔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渔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强化渔港渔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沿海防灾型渔港,开展沿海二级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配套完善渔船渔港监控设备。建立渔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渔港建设的专业化、规范化监督管理。切实加快在建和已批复的渔港建设进度;抓紧落实前置手续,确保拟新建渔港及时获批。

    继续强化渔船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调动渔船参与海难救助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联络机制,推动形成多渠道、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渔船海难救助协作体系。完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处置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涉台渔船的管理工作,妥善处置涉台渔船纠纷。

    3.狠抓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强化对重点渔业水域的污染监测监视和监督检查,查源头、堵漏洞,开展污染源大检查,积极有效处置突发污染事件,发动群众举报污水废水未达标排放的现象,依法予以严处。会同环保部出台加强涉渔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指导意见,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未履行环评程序、违法建设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加大查处力度。积极推动建立涉渔工程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补偿资金收取、使用、监管制度,使水生生物资源生态补偿使用管理有章可循。

    4.狠抓渔船监管。加快修订《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和《渔业捕捞许可规定》,健全完善渔船建造、更新改造、购置、报废等管理制度,抓紧研究渔业辅助船、养殖船及出口渔船等管理措施,强化报废渔船定点拆解。完善内陆渔船控制制度,严厉查处“三无”和套牌渔船。推进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加快建设,完成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数据清理和船检系统上线,启动内陆捕捞渔船和养殖船数据库建设,尽快建成全国统一的渔船管理数据库。

    5.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要切实加强对柴油补贴、增殖放流、渔政渔港等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管好、用好公共财政资金,确保充分发挥效益和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1.全面推进现代渔业建设。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汇集各方面投入,特别是财政对现代农业发展的专项支持,继续创建一批现代渔业先行示范区,引领带动各地现代渔业加快发展。以现代渔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科学谋划项目,做到立项一批,启动一批,建成一批;整合资源加强扶持,做大一批,做强一批,储备一批,以项目带动发展。努力提升生产设施和信息技术装备,完善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创新渔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示范推广现代渔业发展模式。全力支持各地开展国家级现代渔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支持山东建设“黄河三角洲200万亩国家生态渔业基地”,争取把黄河三角洲打造成先行先试的国家级现代渔业示范区。

    2.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进一步扩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规模,新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00个以上。努力争取增加“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扩大覆盖面。开展养殖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提升水产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强化科学防灾,坚持有序抗灾,抓好高效救灾。开展“良种体系建设与生产规范推进行动”,争取落实新一期水产原良种工程建设规划,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水产良种体系。新建一批大宗品种和优势品种遗传育种中心和原良种场,提高水产原良种生产、新品种选育和灾后苗种调剂保障能力。

    3.扎实推进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继续加强基层水生动物病害防治队伍建设,完善鱼医管理制度,做好鱼医培训和发证工作,壮大鱼医队伍。完善渔业执业兽医制度,建立健全渔药使用处方制度,严厉查处违法用药。推动渔业主产区加快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站)建设,科学制定水生动物疫情监控计划,加强常规监测和预警预报,确保不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监督执法,从源头预防控制水产养殖疫病。积极推进水产养殖疫病防控免疫。

    (三)加大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水域生态修复1.全力做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事业。组织开展“2012年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争取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渔业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一江五湖”及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生态修复的投入,加快重点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修复进度。

    2.大规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科学确定增殖放流品种和规模,严格落实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增殖放流苗种检验检疫,切实提高增殖放流苗种质量和效果,做好放流效果监测评估,全年放流数量力争突破300亿尾。

    3.继续抓好海洋牧场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增养殖礁、生态礁、资源保护礁和游钓休闲礁等多种类型人工鱼礁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海洋牧场。建立健全海洋牧场的建设和管护制度。

    4.继续推进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出台《全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体规划》,力争在种质资源保护区基建投入方面有新突破。增加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强化国家级和部分重点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护和管理。力争新建一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加大濒危水生动物救护和驯养繁殖科研攻关力度。

    (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1.着力推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渔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渔业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对渔业龙头企业和渔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充分发挥其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优势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渔业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渔业服务业,千方百计拓宽渔民增收渠道。

    2.着力做大做强水产品加工流通业。鼓励、扶持发展国际先进的水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强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研究,推动出台《关于促进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水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继续指导和支持各地开展展销、促销、品牌培育打造、推介等活动。强化水产品市场信息和进出口贸易信息的监测,提高对信息变化的敏感性和分析判断能力,提供市场贸易信息服务,不断巩固拓展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

    3.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总结分析休闲渔业发展情况,起草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广交流休闲渔业发展经验;研究制定相关标准,组织创建一批国家级休闲垂钓示范基地。

    (五)深入开展“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加快渔业科技创新推广

    按照农业部“农业科技促进年”的统一部署,结合渔业行业特点,大力开展以渔业科技进塘入厂到户、助推健康安全增收为主题的“渔业科技促进年”活动。

    1.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启动实施淡水池塘改造与修复、渔药风险评估及控制等行业科技专项及淡水品种选育和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环境修复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整合汇集各方面渔业科研力量,力争在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实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扩大稻田综合种养规模,完善新模式,推广新技术,为促进农(渔)民持续增收探索新途径、提供新方法。

    2.深入推进水产推广体系改革。积极争取将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和机构条件建设项目纳入“全覆盖”,使渔业公共服务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努力构建以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产学研广泛参与的“一主多元”的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3.深入推进渔业标准化与节能减排。深入实施《“十二五”渔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加强渔业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渔业标准35项。贯彻落实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型渔船、玻璃钢渔船,进一步优化船型设计,推广渔船节能减排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组织编制渔船标准化改造规划,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进程。积极推进碳汇渔业研究与示范。

    (六)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渔业国际竞争力

    1.进一步加强双多边渔业合作。强化进出口水产品合法来源认证,推进我国水产品国际贸易健康发展。筹办好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波士顿、东京、布鲁塞尔等国际渔展,不断提高我国水产品的国际声誉和国际竞争力。

    2.进一步扶持远洋渔业加快发展。支持专业化、标准化远洋渔船建造,推动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完善远洋渔业产业链。争取并落实建造远洋渔船中央投资补贴、扩大南极探捕专项资金等政策,启动实施远洋渔业捕捞与加工关键技术国家“863”计划专项,推动建立国家远洋渔业工程研究中心。

    (七)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渔业执法水平

    1.进一步强化渔业执法。进一步强化海洋伏季休渔执法管理措施,着力破解异地休渔渔船监管难问题,确保伏休大局稳定;继续深入开展护渔行动,切实加强长江、珠江禁渔期的联合执法检查,维护大江大河和边境水域的渔业生产秩序;深入开展养殖渔业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继续组织实施好专属经济区和协定水域巡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海洋维权维稳工作的要求,继续做好朝韩敏感水域、钓鱼岛海域、南沙、北部湾和西沙等重点海域的渔船监管,切实维护重点海域和交界海域的渔船生产秩序。继续执行好中韩、中日、中越北部湾、中俄等双边渔业协定,确保不发生重大涉外事件。

    2.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启动建造一批大型渔政船,配套必要的设施装备,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完成渔政管理指挥系统二期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北斗海洋渔业应用示范项目,提升渔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渔船渔港监控系统和渔船电子标识项目建设,切实提升渔船监管技术能力和水平。

    3.强化渔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启动实施三年渔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筹备召开全国渔政工作会议。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要求,进一步丰富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的内涵,推动渔政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解决队伍的地位和保障问题;推动渔政、港监、船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渔业行政执法督察,指导、督促各地健全督察工作机制。

    全面做好2012年各项渔业工作,保持渔业发展良好势头,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各级渔业部门都要按照韩长赋部长、牛盾副部长总体要求,带领广大渔业干部职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服务,创新思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不断提高指导和服务渔业科学发展、促进渔民增收的能力和水平,在破解发展难题、完成重要任务中创先进争优秀,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高效务实、廉政为民、严格执法、作风优良的渔业工作者团队,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再创佳绩,再建新功!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