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加快畜禽良种化进程。继续对畜禽养殖给予补贴,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增加标准化养殖扶持政策投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大对畜禽优势产区的支持力度,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和范围。增加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加大抽检频次,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支持开展畜牧业信息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生产、生态、价格等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金融保险政策支持将得到强化
运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生产、加工、流通的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畜牧业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公司,为养殖加工龙头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创新金融担保机制,支持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社担保等方式,为养殖场户提供信用担保服务;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畜牧行业。我国将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稳步扩大生猪、奶牛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畜牧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提高畜牧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稳定有序发展。
我国的畜牧业监测预警及宏观调控机制将得到健全和完善
国家将逐步建立准确高效的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调度系统,健全监测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形势分析研判,完善信息发布服务和预警机制,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防范市场风险。在稳定生猪生产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通过必要的政策手段实施生产干预,积极应对市场周期性波动,更好的稳定畜禽生产和市场供应,保障农民的合理收益。
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管理更加科学严格
畜禽规模养殖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将得到加强。畜禽养殖用地将向荒山、荒地、丘陵、滩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