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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区禁饲养家禽家畜值得推广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2-31  
     昨天,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杜绝“脏、乱、差”,市城管局发布《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通告》指出,成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以内饲养家禽家畜以及食用鸽。(12月29日《成都日报》)

    成都中心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笔者为这一做法鼓掌,希望成都的做法能够尽快推广到中小城市。

    笔者生活的城市、居住的地方,可谓鸡声鸭声声声入耳,臭气扑鼻、臭味熏天,要想睡个安稳觉,很多时候都成了奢望。像笔者这样饱受“家禽家畜”之苦的市民,肯定还有不少,姑且不说“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这种大道理,单说生活的地方不再肮脏不堪、不再有臭气和臭味,都应该谢天谢地谢人了。

    即使笔者的说法有点个人化、情绪化,但绝不是信口开河,成都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印证了笔者的观点。该负责人表示,据城管服务热线12319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举报热线96198统计数据显示,在城区内饲养家禽已经成为民众反映的热点之一,“养鸡养鸭,在破坏环境的同时,还形成了噪音污染,所以老百姓投诉强烈!”

    四川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两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效果,百姓的生活环境大为改善。但是,中心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无疑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格格不入、背道而驰。正因如此,成都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市治理办《关于深化社区院落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禁止在成都中心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自然察民情、顺民意、合民心。

    在中心城区饲养家禽家畜者,其实只是少部分人。但正是这少部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却损害了广大百姓的利益,破坏了广大群众生活的美好环境。对于这种行为,广大群众深恶痛绝而又无能为力,成都以《通告》的形式明令禁止,应该对这少部门人起到威慑作用。

    《通告》指出,中心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已经饲养的15日之内纠正,若拒不纠正则依照有关规定查处。同时,明确了责任主体包括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如果这些责任主体不履职尽责,将予以处罚和效能问责。《通告》切实可行,只要严格执行,一定能收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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