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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斯腾湖野生鱼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2-01  

为提升博斯腾湖野生鱼品牌的附加值和知名度,提高野生鱼的经济效益,新疆博湖县成为新疆首家申请水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县级单位。
  据博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陈建国介绍,博湖县此次共有《地理标志产品——草鱼、鲢鱼》等10个标准的起草任务,目前组织的专家已开始标准草案的起草工作。目前,博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博斯腾湖管理局、博斯腾湖生态渔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经征求意见后报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并发布实施,预计12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博斯腾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拥有丰富的渔业、旅游、芦苇、湖盐、蒲草等自然资源,是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湖内现有32个鱼类品种,目前,博斯腾湖出产的池沼公鱼、赤鲈、鲢鱼、鳙鱼、西海龙蟹、西海凤虾等十个水产品种和大湖区150万亩水域已通过国家有机认证,是我国最大的有机鱼生产水域。
  据了解,通过实施博斯腾湖野生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结束了过去产品“多而散”、“散而乱”,形不成“合力”的局面,也为防止和打击假冒博斯腾野生鱼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而《地理标志产品––博斯腾野生鱼》标准等的制定,将有利于推动博湖县鱼制品标准化生产,有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对做大做强博斯腾野生鱼品牌,推动生产规模化、经营一体化进程,增加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据了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将在国家质检总局公报、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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